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因5大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总行6073.98万元,分支机构650万元。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披露了其他多个罚单,涉及平安银行的多个前高管。

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行长助理李卉、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行长以及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副行长朱汉明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贵金属产业基金模式融出资金违规用于股权投资负有责任。

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经营及消费贷款事业部总裁朱俊霞被警告,主要违法事实是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特别助理蔡新发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是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负有责任。

平安银行回复媒体表示,“我行于2019年接受原中国银保监会检查,近日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行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5年来,我行认真落实监管检查各项要求,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我行将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常态化合规检视与排查机制,强化合规文化理念和制度机制建设。”

除了平安银行,此次被行政处罚的,还包括平安旗下的两家保险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健康险。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处罚信息,平安产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电销业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会计核算不准确、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年度结算数据存在错误、未按规定保管电销录音资料、内控管理不合规、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报告不准确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平安产险合计罚款595万元,其中总公司515万元、分支机构80万元。此外,该公司的12名责任人员被处以1万至11万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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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布的处罚信息,平安健康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未报监管部门批准,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关联交易管控不严等。平安健康险被罚款555万元,该公司8名责任人员被罚款4万至21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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