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5月13日至16日,湖北省咸宁市永安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了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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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各药店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是否做好处方审核和用药指导;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妥善保存处方,处方药是否闭架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宣讲,督促各经营企业依法经营。

此次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留存处方信息与销售记录是否对应一致、处方信息是否真实、执业药师是否审核签字等,并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过期失效药品、未按照规定储存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5家次,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仍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要求企业通过更换执业药师、联系软件公司安装远程审方系统等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3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永安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药品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不断加强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守法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涂雅 ;记者:胡毅;编辑:邱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