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记者 张华征 桑建伟 通讯员 李亚军 徐东蒙)近日,新密市苟堂镇苟堂村张老太太的大女儿、女婿将一面“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河南青屏律师事务所,对苟堂镇村(居)法律顾问王文娟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她的专业帮助与辛勤付出下,张老太太终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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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一位八旬的老太太到苟堂司法所寻求帮助,当日坐班的村(居)法律顾问王文娟律师热情接待了她。据了解,张老太太是苟堂村的村民,丈夫已去世,共育有两儿三女,现大儿子与小女儿不愿赡养老人,老太太无奈之下只能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王文娟了解基本情况后,考虑到张老太太家庭经济困难且年纪大行动不便,及时将上述情况向苟堂司法所汇报,并指导张老太太向新密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新密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指定王文娟律师担任张老太太诉其子女赡养费纠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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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通过与张老太太子女沟通了解到,张老太太大儿子以父母在其结婚时未“大娶”、婚后未帮忙照顾孩子、家庭承包地补偿款分配不均等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张老太太小女儿愿意和兄弟姐妹轮流照顾,并表示可让母亲随其一起生活,但拒绝支付赡养费,张老太太根据其小女儿现在的赡养态度及以往共同居住的经历,明确表示拒绝与小女儿一起生活;其余子女愿意赡养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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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各子女的不同意见,王律师从情理、法理、村约民俗等多方面切入,分别与张老太太的大儿子、小女儿进行沟通,希望在尊重其二人意见的基础上就赡养方式、赡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方案,从而化解矛盾。但其大儿子始终认为在纠正父母偏心的状态前不用支付赡养费,小女儿则自始至终拒绝沟通。王律师将调解情况同步给新密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后,新密市人民法院为方便充分了解案情并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特意将庭审地点定于新密市苟堂镇苟堂村的人民调解室,经过庭前、庭后多番释法、明理与沟通,张老太太大儿子与小女儿坚持己见,无法就张老太太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新密市人民法院结合张老太太的实际情况、当地消费水平、五名子女的赡养态度等综合因素,判决张老太太大儿子和小女儿每人每月向母亲支付700元赡养费,另外三名子女轮流照顾母亲。判决生效后张老太太的大儿子仍就付款方式提出数次异议,王律师每次都给予耐心解答,最终张老太太大儿子在限定日期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不久,王律师接到张老太太电话,称其小女儿拒绝支付赡养费,张老太太执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律师一听到此消息心急如焚,考虑到双方亲情因素,多次主动联系张老太太小女儿,希望以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方式不再激化矛盾,但其小女儿态度蛮横、拒绝沟通。王律师思前想后,认为此案件属家庭纠纷,各方矛盾与纠纷宜解不宜结,再次寻求新密市人民法院的帮助,希望法院的工作人员能以中立态度向张老太太小女儿释法、转达善意并化解矛盾,但沟通无效。无奈之下,王律师帮助张老太太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协助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最终,张老太太拿到了小女儿的赡养费,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王文娟律师自担任苟堂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始终秉持“不忘初心、为民办事”的法律服务理念,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基层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成为老百姓身边信得过的“法律管家”,让群众问题在“家门口”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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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苟堂司法所将继续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细化村(居)法律顾问每周坐班轮值制度,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把法律服务延伸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不断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