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因贩毒、盗窃入狱的“大姐大”,出狱后继续为非作歹、聚众斗殴、肆意滋事,纠集、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暴力“强拆”。为了逼迫拆迁户屈服,该团伙不仅电话骚扰、破门强闯,还制造交通事故、暴力殴打,甚至把十多条蛇扔到被害人家中……

5月17日,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披露了李某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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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拆迁房资料图(图文无关)

43岁的李某梅是山东省某路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因盗窃、绑架、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犯罪,先后4次被判刑入狱。

2016年4月,李某梅刑满释放后,找到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崔某勇(另案处理),开始承揽雪宫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拆迁工程。然而,由于拆迁协议未达成,多名住户不愿搬离,李某梅遂纠集多人暴力“强拆”。接到崔某勇的通知后,她召集集团的骨干成员“开会”,商量拆迁方案,通过上门骚扰、着黑衣“文身”谈判、电话骚扰、威胁等手段逼迫拆迁户屈服。对于依旧未达成协议的拆迁户,李某梅纠集多人将其控制后,直接破门闯入,通过强行搬离、强制架离、殴打等手段逼迫拆迁户搬离。

其中,为了逼迫拆迁户秦某国同意拆迁,李某梅安排人将十几条蛇扔到秦某国家中,并开车跟踪、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拦停他。秦某国阻拦强拆时,被李某梅团伙强行拖出房屋殴打致轻微伤。

在2年多时间内,李某梅团伙6次故意毁坏财物、5次寻衅滋事、1次非法侵入住宅。为了笼络骨干成员,李某梅还容留他人吸毒、妨害作证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3月18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将该案移送临淄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该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相对固定,为获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已达到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认定标准且具有犯罪集团特征,但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定标准,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10月8日,检察机关向临淄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梅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犯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梅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一审宣判后,李某梅提起上诉。2020年2月26日,淄博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何慧敏 李佳慧

延伸阅读

西安一小区百余户违建,城管只给个别户下强拆公告,被指选择性执法

华商报微信公号消息,朱女士住进新房,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她不明白,买房的时候,开发商的样板间阁楼有顶,收房后她和其他住户一样也给阁楼加了顶,怎么就只给她家下发强拆公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进行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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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就违建房屋发布的强拆公告

讲述:

照着样板间装修 被认定成违建

朱女士家住西安市长安区清凉山居小区。新房位于小区叠拼别墅中的上叠位置。“总共四层,一二层是下叠,我们买的是三四层的上叠。”朱女士说,下叠住户带院落和地下室,上叠带阁楼和露台。当时买的时候看了样板间,总共170多平方米,看着样板间的阁楼挺大,很是心动,2019年就定下了这个房子。

2021年,新房交付。朱女士说,打开新房时,里面三四楼之间是没有楼梯的,楼顶的阁楼也没有房顶,卖房的人说这个都需要自己加建。朱女士家和其他收房者一样,自己给室内加楼梯,给阁楼加房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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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发布的违建认定函

2022年初,新房装修好了,虽然还没正式入住,但家人隔三岔五会去小住几天。朱女士说,没想到新家迎来的第一个客人是城管执法局的人,“大约是2022年3月前后,城管来说我们的阁楼是违建,还拿出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以下简称规划局)的违建认定函。规划局啥时候来调查过,我们全然不知。家人去规划局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我家被人举报,经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阁楼加盖和原来报备的情况不相符。”

疑问:

样板间的违法建设 为啥没人监管

朱女士说,他们全家都把这事儿想简单了,“我们起初一直以为职能部门的认定是错的,为此各种申诉,告诉相关部门,我们买房的时候样板间就是这样修的。”

申诉没起作用。2022年12月13日,长安区城管局向朱女士家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朱女士一家于2022年12月24日前自行拆除楼顶的违法建设。朱女士不服,就此向长安区政府行政复议。2023年4月23日,长安区政府维持了长安区城管局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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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违建的房屋

2023年5月17日,朱女士一家将上述两家单位告上法庭。同年7月28日,法院认为职能部门的认定没有问题,判决朱女士家人败诉。

朱女士想知道,样板间是开发商售房时的实物展示,小区能获得职能部门的五证并被允许售楼,是如何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难道就任由开发商用这样的样板间蒙骗消费者吗?

朱女士家的阁楼楼顶被认定为违建后,2023年2月27日,她又到位于小区14号楼3单元302室的样板间看了一下,并全程拍了视频,“样板间跟卖房时是一样的,阁楼被装修成一间茶室兼K歌房”。朱女士认为,要拆,应该第一个拆掉样板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她将样板间违建情况反映给了规划局。

走访:

小区加盖现象普遍 物业称开发商前期宣传有问题

2024年4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小区侧面的高层上望下去,叠拼别墅的顶层阁楼有些无顶,无顶的阁楼四面有墙,唯独没有房顶;有些加盖了顶,还有个别的正在加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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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加盖现象普遍

朱女士说,她家装修时,物业就没阻拦过,大家能加盖阁楼房顶,都以为是合法的,毕竟当初买的时候,开发商的样板间就是如此展示。在朱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样板间查看,样板间房门紧闭,朱女士给记者出示了样板间内部的视频资料,记者从旁边的高层望去,样板间阁楼也的确有房顶。

“现在城管要拆我家阁楼的顶,这房顶拆了以后,以后咋住?”对于该问题,该小区物业经理说,本来阁楼上面就是公区,不允许加建。对于朱女士家人提出样板间也建了房顶的问题,该物业经理表示,房屋在前期销售的时候,的确存在一些宣传上的问题。

对于只有朱女士收到强拆公告的事情,物业经理认为,这件事主要问题还在于投诉朱女士的人,说对方紧盯不放。

朱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到此处从未与人结怨,但既然说到了与人有矛盾,那可能就是与邻居在建顶之时,她先于邻居建好,为了防止下雨漏水的问题,她家听了设计师的建议,将中间的公墙全部占满,让邻居后期装修时直接在他们砌好的墙上打钢筋搭梁建顶,邻居后来不愿意,她原计划将占满的部分再凿掉。“但现在看来,不仅是凿一部分的事情,而是全都要拆掉。”朱女士说,究竟是谁投诉了她,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今看来这个顶谁盖都违法。

违法还有人加盖?对该问题,记者在小区询问了几位住户,有一户业主对朱女士家被投诉的事情颇为了解,她说,这事儿持续差不多有两年时间了,但一直没见执法局来强拆,有些人就大着胆子继续盖,盖个顶也不贵,但加了顶的房子可就多出20多个平方米,还是挺划算的。她说,如果不是有人投诉,如果不是有人来查,她也不知道这顶上加盖是违建,因为样板间就是这样的。

4月21日上午,记者致电该小区的地产销售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致电该小区的地产公司——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要落实小区普遍搭建,为啥目前只拆个别住户的问题。另外,关于样板间阁楼有房顶是否涉嫌消费欺诈的问题,他表示,这需要法律部门的认定。业主有诉求,可以将问题编发给他,他会逐一落实。

排查:  

经住建局排查 规划局又认定125户违建

果不其然,规划局对该小区内百余住户的加盖行为给予了违建认定。

2023年8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在给群众的网络留言中,进一步明确了朱女士家的违建行为,其中提到:“某户(朱女士家)在开发商交房后,私将原楼顶上透空造型的四面墙进行封闭,加建一处坡房顶,与原审批不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之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向长安区城管局出具了《关于长安区清凉山居小区某号楼楼顶违法建设的认定函》,建议拆除。”此外,该答复中又称,“根据区住建局排查结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已于2023年3月16日、4月10日对该小区125户及14号楼3单元302室售楼样板间向长安区城管局出具了违法建设的认定函,建议拆除。”

2024年3月5日,长安区政府向朱女士家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朱女士从执法局相关人员处意外得知,这公告只给她家一户发了,说其余的拆不了。

小区物业经理称,他在城管手里看到过单独的三户违建认定函,分别是6号楼、8号楼和10号楼的部分住户。但据他所知,强拆公告只给朱女士家下发了,他理解的是“城管一下子拆不完那么多,只能一户一户拆吧”。

>>两部门“顶牛”:

城管不认可规划局的“打包认定”

朱女士很气愤:“为啥我被区别对待?为啥不拆样板间?城管这是在偏袒谁?”朱女士认为城管是选择性执法,跑去质问,得到的回复是,后面百余户的认定函是规划局打包出了一份,不符合他们的收函规程,所以后面的认定违建函退回给规划局了。

朱女士的家人又去规划局问,被告知认定内容没问题,认定函依然有效。

朱女士就此问题向两个部门的上级反映,双方还是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问题。

4月15日,朱女士当着记者的面,再次向长安区城管执法局一执法中队询问,对方的回答依旧是:“125户认定了违建,但不符合认定函的收函规程,已经退了,规划没来函,我们暂时无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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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回复朱女士的投诉

就该执法人员的说法,当晚,记者电话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执法监察队杨姓工作人员。她称:“早在一年多前,城管局退到规划局的认定函,规划局就没接收。违法认定我们已经出给城管局了,他们退回,我们不予接收。我们只做违法建设的认定,也就是它是否符合规划的这样一个认定,从我们的认定工作规程上来说,我们没有说一户一认定这么一个要求,而且对于100多户的违建,也不可能去给他们100多个认定函……对我们来说,我们这边认定工作已经做完了。”

两部门因此一个退函、一个不收,该状况维持一年之久、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