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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停运损失费纠纷案。该案原告驾驶的营运车辆与被告驾驶的私家车于2023年11月15日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将车辆送至维修后被告一直拒绝支付原告停运损失费,故发生纠纷,原告遂向柳北法院提起诉讼。

柳北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积极联系被告,了解到被告愿意支付停运损失费。但对修理时间有异议,团队判决案件存在调解基础。随后调解员积极与原告沟通,尝试运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对有争议的天数进行了沟通协商。

2024年5月13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经过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方案,被告通过微信当场支付原告停运损失费,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柳北法院将继续秉承“荆花心语”品牌内涵,倾听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廖珏锌 | 编辑:王胜

校对:黄煜翎 黄子珂 | 责编:兰钰烨 | 审核:李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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