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多年来,东亚人食人现象比比皆是。

1973年,桂林甑皮岩洞穴里发现了距今一万三千年的新石器遗址,里面共发现了35具人类遗骸。化石专家发现其中3具头骨鼻骨塌陷、顶骨穿孔,起初以为是“梅毒或麻风穿孔”,经解剖专家认真检验,才知道这些伤痕是被工具凿破的。后来还发现另外9个头骨也被凿破,伤处有的在前额,有的在颅顶,有的在脑后,有的是遭锐器穿刺,有的是被钝器敲开。明显是凿破头骨,取食脑浆。此乃东亚新石器时代最早的食人风俗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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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多年前,浙江的河姆渡人经常将婴儿与鱼一起熬汤。人类学家贾兰坡1983年曾撰文指出:“前几年,我到浙江省余姚市参观距今7000多年的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在陶罐里有鱼和小孩的骨;而且是被煮过的。我还拿出一块人的臂骨看了看,是出生不久的小孩,大概共发现过三例。这不用‘人吃人’是解释不通的。”

及后,在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陶寺、石峁、二里头、殷墟等多处遗址发现人殉和人祭。何谓人祭?就是把活人当成最高等的肉食祭品,杀掉祭祀给祖先神。现代人清明拜山,总要带上猪肉祭品,拜祭完祖宗就把猪肉吃掉,这才算完成了祭祀仪式。古代也一样。所以,古代的这些人祭遗迹,实际上就是把活人杀了,现场替祖宗吃掉。把人肉当成猪肉祭祀祖宗,就是把人当成牲口,所以这些被惨杀的人祭也叫作人牲。

殷墟的青铜甗两次被发现里面有被煮熟的人头骨,这就是把活人杀了献给祖宗,人肉当祭品吃掉的最好证据。青铜甗里这具头骨属于15岁花季少女。这种杀祭女性的习俗,早在四千年前的石峁遗址就大量出现了,在墙基中埋了很多年轻女性头骨,大部分有砍斩和灼烧痕迹,明显是被杀祭的,她们的身躯极可能被吃掉了。

河姆渡文化和良渚文化同属南蛮,大汶口文化属于东夷,它们曾经互相攻伐了很长时间。早期良渚南蛮占上风,经常杀了大汶口的人来祭神食用和殉葬。后来东夷反攻,所以大汶口文化的花厅遗址杀了不少良渚人来祭神殉葬。再后来,东夷和南蛮融合成为龙山文化,他们的后裔就是陶寺、石峁、二里头和殷墟,这些地方统统都把活人当牲口杀掉,是人祭、人殉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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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讲一句,很多坏雕学者如李硕之流说什么陶寺是夏、二里头是夏,再引申出来夏和商都是杀人祭神的,这都是八九十年代以来惯例性的胡言乱语。因为要吸引游客,八十年代以来河南山西之类的穷逼地方就天天吹嘘自己发现了“夏遗址”,陶寺和二里头都是夏,就是那时候为了配合文旅而捏造的。发现人祭的陶寺晚期属于龙山文化,妥妥的东夷;二里头属于先商,妥妥的东夷南蛮结合体,跟“夏遗址”有毛线关系?夏出于西戎,与东夷南蛮几千年都是敌对关系。坏雕学者们若是假装不懂,那就罚回大学复读傅斯年的《夷夏东西说》一万遍。为文旅服务的考古游戏现在还玩得如火如荼,如“曹操墓”、“三星堆”。仅去年五一期间,广汉三星堆博物馆游客就达到十万,如按每张门票72元,仅几天就收入上千万了。

话说回来。夏-周文明族在中原战胜了东夷-南蛮食人族后,曾大面积取缔了食人行为。但由于周族允许食人族加入自己的联邦,成为诸侯国,导致了文明族的统治根基被逐步抽空。如东夷秦嬴在西北极力破坏周族与西戎的关系。如殷商后代宋国在东边潜伏反叛,早期是纣王儿子武庚挑拨管叔、蔡叔作乱,后期是宋襄公当众食人立威——《左传·僖公十九年》:“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就是杀人祭神的意思。公元前623年,宋襄公下令在山东临沂的次睢社杀掉鄫国的国君鄫子,当众吃掉鄫子的肉,以此与食人族东夷重新结盟。南边则是南蛮楚国兴风作浪,周昭王三次南征,死于汉水。

东夷秦嬴最终消灭了文明周邦,整个东亚又重回食人族纪元。刘邦和项羽都是食人族的后裔,这也导致了汉朝暴政绝不逊色于秦嬴。汉武帝穷兵黩武,更是造成全国多处出现“人相食”。这是食人族+暴政所致的典型现象,以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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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读书有本二十四史大全集,以“人相食”为关键词检索,从汉高祖二年开始,到崇祯为止,共得出155条结果。刘邦于前202年建立汉朝,崇祯于1644年亡国,1644+202=1846年,再除以155,等于11.9。简而言之,东亚从刘邦到朱由检,每隔12年就要出现一次人吃人的惨剧。清朝当然也很多,但清史不包含在二十四史,需要另外下本《清史稿》。《清史稿》里“人相食”有20条结果。满清276年,每隔13.8年就要来一次人吃人。1846+276=2122年,再除以175,等于12。结果跟二十四史里的频率一模一样,都是12年一次。

从甑皮岩到满清同治年间,人相食现象可谓罄竹难书。兹举我自己印象较深的各个朝代案例,略述如次。

1、刘邦“统一”导致汉朝多地人相食

《汉书·食货志》说:“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谨。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汉高祖刘邦连年作战,导致民众无法耕作,一百多斤米要卖五千多钱,到处都在闹饥荒,人吃人,本来勉强活着的人死了一多半。

2、刘彻打匈奴导致汉朝多地人相食

汉武帝刘彻为了组织大军攻打匈奴,力捧他的两个基友卫青、霍去病,将败仗说成大胜,于是全民加重税,导致海内虚耗,汉朝国内民生极其艰苦。孩子满三岁就要交税,导致平头百姓不慎生了孩子都要含泪杀死。《汉书·贡禹传》:“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漠北之战后才几年,“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最后,整个汉朝人口减半。

3、唐朝官兵抓老百姓卖给黄巢叛军吃人肉

《旧唐书·僖宗本纪》,“二年春正月甲辰朔,天下勤王之师,云会京畿,京师食尽。贼食树皮,以金玉买人于行营之师,人获数百万。山谷避乱百姓,多为诸军之所执卖。”《新唐书·逆臣传》:“于时畿民栅山谷自保,不得耕,米斗钱三十千,屑树皮以食,有执栅民鬻贼以为粮,人获数十万钱。”

881年,黄巢攻占了唐朝京畿长安。第二年,唐军反攻,包围了京畿。黄巢的军队无粮可食,先是吃树皮,后来花钱向唐僖宗的官兵买活人吃人肉。当时京畿外逃的老百姓躲在山谷里,建立栅栏自保,官兵就去抓了这些老百姓卖给黄巢当军粮吃。每个官兵至少赚了数十万钱。

4、黄巢叛军每天用大石臼磨杀几千老百姓吃

《旧唐书·僖宗本纪》,黄巢于882年“悉众攻陈州。时黄巢与宗权合从,纵兵四掠,远近皆罹其酷。时仍岁大饥,民无积聚,贼俘人为食,其炮炙处谓之‘舂磨寨’,白骨山积,丧乱之极,无甚于斯。”《新唐书·逆臣传》:“巢自围之,略邓、许、孟、洛,东入徐、兖数十州。人大饥,倚死墙堑,贼俘以食,日数千人,乃办列百巨碓,糜骨皮于臼,并啖之。”

黄巢从长安败退后,与秦宗权合兵包围徐州。当地正在闹大饥荒,民众没有存粮,叛军抢不到粮食,就抓了老百姓来吃。黄巢让部下制造了几百个大石臼,每天抓来几千个老百姓投入石臼中,活生生连骨带皮磨成肉糜,叛军炙烤而食。按每天杀三千人算,黄巢围陈州一年,起码吃了一百万人。

5、氐族士兵每天吃羌族士兵的人肉

《晋书·载记》:“登既代卫平,遂专统征伐。是时岁旱众饥,道殣相望,登每战杀贼,名为熟食,谓军人曰:‘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忧于饥!’士众从之,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

东晋淝水之战后,北方大乱兼大饥荒。氐族苻登在与羌族作战时,每杀掉一个羌族士兵就煮熟了让部下吃。这支氐族军队因为天天吃人肉,“饱健能斗”,战斗力碾压了缺乏军粮却不愿意吃人肉的羌族部队。

6、朱粲蒸熟婴儿当军粮

《旧唐书·朱粲传》:隋末朱粲起兵造反,“军中罄竭,无所虏掠,乃取婴儿蒸而啖之,因令军士曰:‘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我何所虑?’即勒所部,有略得妇人小儿皆烹之,分给军士,乃税诸城堡,取小弱男女以益兵粮。”

朱粲自称迦楼罗王,叛军多达二十万,他让军士去老百姓家抓婴儿回来当众蒸了吃,还在军队里散播“天下最好吃的就是人肉,只要他国还有人,我们就不愁没吃的”的恐怖流言,下令各部抓到妇女和孩子就煮熟吃掉。还下令各地城堡要定期献上大量百姓,以供全军食用。

7、靖康事变后的“两脚羊

南宋庄绰《鸡肋编》:“而自靖康丙午岁,金人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唐,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唐止朱粲一军,今百倍于前世,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陪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

庄绰是靖康之耻的亲历者,曾官至鄂州知州。他亲眼目睹了当时的多起食人肉事件。靖康后六七年间,由于金兵抢劫,山东、河南、淮南等地大饥荒,米价一斗数千,人肉价格比猪狗肉还便宜,再肥再大的一个活人也就卖一万五千钱。活人被杀后,整个被腊成肉干。老瘦男子称为“饶把火”,就是用火烧烧才好吃的意思。少女称为“不羡羊”,比羊肉还酥软。小孩子称为“和骨烂”,煮一煮连骨头都酥烂的意思。所有被吃的人都叫做“两脚羊”。

顺便说明下,多年来一直有网文说五胡乱华时羯人吃汉族少女,将汉人称为“两脚羊”,其实这是谣言帖。“两脚羊”出自庄绰《鸡肋编》,说的是靖康之耻后汉人自己互相吃。山东登州汉人范温率众“起义”,一直走到杭州手里还在拿着腊干人肉在吃。庄绰反思:以前只有朱粲一军吃人肉,现在人相食现象百倍于前代,真令人痛心疾首。

8、蒙鞑吃人肉

加宾尼《出使蒙古记》:“在短期修整以后,他召集了他所有的人,出发去进攻契丹人。经过长期战斗,他们征服了大部分契丹人的领土;他们并且把契丹皇帝围困在契丹的一座最大的城市里面,他们围城如此之久,以致军队的粮食完全吃光了。当他们完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成吉思汗下令:在每十个人中,应抽出一个人来当作食粮。”

1245年,教宗英诺森四世派特使去蒙古向铁木真颁布敕令,要求其忏悔并停止迫害基督徒。特使约翰·加宾尼后来根据所见所闻,写成《出使蒙古记》一书,揭露铁木真在围攻中都时如何吃金人和北方汉人老百姓的人肉。

9、朱元璋和明朝吃人肉

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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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淮右之军就是朱元璋的红巾军。朱元璋在文告里经常自称“予本淮右布衣”、“朕本淮西布衣”。朱明靠食人肉发家,甚明矣。

朱元璋死后三年,朱棣造反,明军又开始食人肉了。据《明太宗实录》记载,建文三年(1401),辽东总兵杨文与造反的燕王朱棣军队作战时,在蓟州、遵化一带劫掠人口,不论老少一概“烹食之”。杨文所部军士还将婴儿贯穿在槊尖上游戏。杨文是朱元璋红巾军的老搭档,明朝开国将领。

先是辽东杨文等引军围永平,出游兵万馀掠蓟州遵化诸郡县,所得人民无老少皆烹食之。有年百十岁者亦被杀。军士竞贯婴儿于槊末为戏。纵恣淫刑,百姓苦之。守将郭亮以闻命刘江率军往援。

明朝中期,苗民在广西大藤峡作乱。地方武官彭伦率明军去镇压,抓住苗民后酷刑处死,尸体砍成一截截,煮熟让军士食用。

《明史》:“彭伦,初职为湖广永定卫指挥使,累功至都指挥同知。成化初,从赵辅平大藤峡贼。进都指挥使,守备贵州清浪诸处,讨破茅坪、铜鼓叛苗。……由是诸司各约所属,凡生苗轶入,即擒之,送帐下者累累。伦大会所部目、把缚俘囚,置高竿,集健卒乱射杀之,复割裂肢体,烹啖诸壮士。”

崇祯末年,李自成攻陷洛阳,当场抓住福王朱常洵。这个福王是崇祯的叔叔,极肥,体重达三百多斤。李自成杀了福王后,将他的肉与鹿肉一起烹煮,众人边喝酒边吃肉,称之为福禄宴。

《明季北略·卷十七》:“辛巳正月二十六日壬寅,李自成围河南府……贼杀王,并见害。王体肥,重三百余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菹,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鹿樵纪闻·卷下》:“及贼至,将士力战三日,斩获颇多,而总兵王绍禹麾下,有所招逃兵数百为贼内应,城立破,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烹,群贼胪食,名曰福禄宴。”

有明一代,从食人始,到食人终。

10、清朝到19世纪末还在吃人肉

满清更不必说。根据满清遗老遗少编撰的《清史稿》,从“康乾盛世”到同治年间,人相食不绝于书。

到了十九世纪末,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年~1878年),还发生了“丁戊奇荒”——河南、山西、陕西、直隶、山东,北方五省“春复不雨,瘟疫盛行,人民死者无算”。曾国荃称:“晋省……赤地千有余里,饥民至五六百万之众,大祲奇灾,古所未见”。整个华北,至少有两千万饥民。

《洪洞县志》说,饥民吃光了树皮草根之后,只能吃人肉,连父子兄弟之间也互相杀食。“粟贵如珠。百姓始食糟糠,继而树皮草根,搜剥殆尽,鬻子女仅易一餐,饿殍遍野,商旅不行,甚至人相食,更有骨肉相戕者。”

《申报》报道,河南的惨状也不亚于山西,到处有饥民易子而食:“今岁豫省之灾,亦不减于山右(山西),……灾黎数百万,几有易子析骸之惨”。

1877年12月7日

由此,便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此频繁的食人现象,渊源究竟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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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