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4日讯 “我终于能去向往的大草原了!”日前,收到再审结果的小严(化名)当即定了前往新疆乌鲁木齐的飞机票,奔赴那个期待已久的旅程。

今年1月,小严满怀憧憬地准备踏上旅程时,一张突如其来的“限制消费令”像一把无形的枷锁将他紧紧束缚。

原来,小严被卷入了一场涉及已故父亲老严的金融借款纠纷中。2021年4月,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长汀县农信社”)因与老严金融借款纠纷一事向长汀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严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因老严已去世,长汀县农信社申请法院变更被告为老严的儿子小严,法院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小严户籍地寄送应诉文书无果被退回,未向其法定代理人——母亲老赵送达,后通过在报纸公告送达。毫不知情的小严缺席审理,被视为自行放弃抗辩权,最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支持原告诉请。2022年3月,长汀县农信社向长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对未成年被执行人小严作出“限制消费令”并决定罚款,此时小严才发现自己被卷入了诉讼,随即向检察机关求助。

长汀县检察院立案受理后,立即通过多途径调查核实。经查,2017年1月,老严与妻子老赵离婚,婚内生育一子小严随老赵生活,此后与老严就中断了联系。2020年11月,老严因病去世。经向相关部门查询,结果显示老严生前无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经询问老严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走访老严的亲戚,得知老严生前穷困潦倒,寄住在寺庙,靠低保、邻居亲友接济勉强度日。

经调查,长汀县检察院发现小严与这场纠纷无直接关联,也并未实际享受到这笔贷款带来的福利,老严生前因经济困难,并未留下任何遗产给小严。

为解除小严困境,长汀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解除小严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针对审判机关未采纳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龙岩市检察院跟进监督,就该案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并对该案执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在再审法庭上,小严勇敢地为自己发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派员发表出庭意见。经过激烈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长汀县农信社最终同意撤回起诉,再审法院依法撤销了原审判决。

(赵倍嘉 苏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