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首科三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经查发现,首科三新投资基金存在以下行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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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科三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8日,注册资本520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咏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等。

股权结构来看,该公司由两家国企北京首航三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