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24-0006-1 生成日期: 2024-05-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24〕11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
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师生和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素养,推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促学生心理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三、活动安排

(一)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理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宣传并践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理念,推进立德树人工程、青少年读书行动、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科学教育促进计划,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二)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培训,帮助各科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指导幼儿园关注幼儿心理发展需要,使幼儿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指导中小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指导中职学校、高等学校重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好匹配职业、适应社会。要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与干预。

(三)组织动员专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科学普及。举办“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邀请权威专家科普宣传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发挥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组织和专家作用,运用广播、电视、咨询热线、专题讲座、科普书籍、短视频等媒介和传播手段,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与识别、正确维护心理健康方法、心理问题求助渠道和机构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养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倡导家长将培育健康人格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用充满爱的亲子关系为孩子描绘一生发展的底色。倡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感受,用孩子能接受的方式耐心教育,用言传身教引导孩子。

(五)推进经验做法交流互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本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四、活动总结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本地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有关工作总结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tfwssj2@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樊泽民 高春柏 010-66096849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