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周(5.6-5.12)//

核心动态

1、央行: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

2、深圳:盐田、龙岗等7区内购房个税、社保缴纳年限“3改1”

3、杭州、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4、郑州:住房“以旧换新”全市八区推行,二手住房房龄放宽至20年

01

全国政策

★【财政部、住建部】 5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在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方面,《通知》显示,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人民银行】 5月10日,央行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其中提到,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02

城市政策

★【深圳】 ①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仍为3年。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②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城中村改造要统筹处理各方利益诉求,做好征求意见、产业先行搬迁、人员妥善安置、民风民俗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在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阶段,需经物业权利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据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决策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改造过程中,需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物业权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武汉】 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加大对新城区支持力度、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等十项内容。《通知》明确,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各新城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对于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措施。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参照执行。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对武房发〔2023〕8号文件中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长春】 5月6日消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长住金字〔2024〕16号)。新措施包括开展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约定提取服务,简化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并自5月6日起实施。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可授权中心通过联网合作机构查询贷款数据,并开通每月自动提取服务。此外,对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等提取业务,将减免部分证明材料,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还款证明,以减少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的繁琐程序。

★【无锡】 5月7日,据“无锡公积金”官微消息,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此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30万元。

★【唐山、秦皇岛、廊坊】 为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降低购房群众贷款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坚持因城施策,对唐山、秦皇岛、廊坊三市进行精准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唐山、秦皇岛、廊坊三市政府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5月7日起实施。

★【合肥】 5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通知》提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刚性、改善性需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先的65万、55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额度分别由原先的55万、45万元调整至70万元。与此同时,《通知》规定,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75万调整至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额度由原先的65万调整至84万元。

★【云南德宏州】 5月7日,云南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下公众号“德宏政务”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执行。《通知》提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具体来看,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商业银行有未结清的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贷款月还本息额;缴存人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贷款,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异地贷款本息额;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因离退休等原因缴存账户封存后,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余额。与此同时,《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不受1年内购建房时间限制。

★【开封】 5月8日,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披露,开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激励措施》,从购房者、房企、支持现房销售、规范中介服务、支持保障房建设、鼓励“以旧换新”等多个方面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其中,从购房者角度,此次河南开封优化商业贷款政策,购房者可选择“认贷不认房”或“认房不认贷”的商业贷款政策。同时,加大对公积金的支持力度,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在契税补贴方面,按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为满足群众改善型置业需求,开封也加大“以旧换新”的力度,其中,“以旧换新”的群众可享购房激励政策以及满足1年内置换的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漳州】 5月8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漳州也成为福建省首个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实施住房“以旧换新”的城市。存量住房产权人申请“以旧换新”,并和运营主体签订“旧房”的《预购买协议书》,由平台合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优先卖”等服务,同时存量住房产权人选择意向房源。预购买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如“旧房”未能顺利售出,则由运营主体按评估价格90%购买,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进行运营管理,供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轮候对象和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市民申请承租。

★【杭州】 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诸葛解读:杭州本次新政力度较大,政策措施丰富,供需两端都涉及。密切结合了“适应新的供求关系”和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去库存基调,杭州楼市的库存二手房挂牌量处于高位,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当前二手房挂牌量超25万套,较去年同期上升48%。预计本次新政对提振需求有一定积极的效果,助力成交量回升,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但基于当前市场情绪低迷,看跌心态居多,叠加当下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不佳,购买力不足,成交量难以大幅度提升,呈现稳步回升的态势。

★【西安】 5月9日,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与此同时,《通知》规定,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不超过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诸葛解读:继杭州宣布全面放开限购后,西安也紧跟步伐全面放开,利好信号强烈,在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去库存”的定调下,取消限购也是大势所趋,放眼全国,目前仅剩北上广深、天津以及海南、珠海横琴7个地区还仍保留住房限购政策。预计本次政策的出台将逐渐在成交上有一定的积极体现。但基于当前市场情绪仍较低迷,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2024年4月西安市场情绪指数为-0.9,已降至历史新低,位于市场低迷区间,距离市场全面回温似乎还有一段路要走,楼市企稳仍有赖市场预期的恢复。

★【郑州】 5月10日,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办,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承办的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公告发布暨集中签约仪式5月10日在郑州召开。仪式现场宣布,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市内八区全面开展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城发安居公司收购二手住房房龄放宽至20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03

土地市场

★【北京】 5月6日,北京发布首宗住宅+产业+配套组合供应用地预申请公告,起始价112亿元,最高溢价率为15%。该地块采用了将住宅用地与产业用地及商业配套用地一次性组合供应的方式。具体包括朝阳区北部酒仙桥、前苇沟、电子城三个重点区域的住宅、产业及配套用地。此次供地的创新方式在于,以五环内优质资源带动五环外潜力板块及重点功能区高端产业板块的土地供应。

★【天津】 5月7日,天津市武清区杨村一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地块编号津武(挂)2023-014号,起始价为4.09亿元人民币。该地块位于英华道南侧,具体边界为东至泉达路,南至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土地,西至翠亨路,北至英华道。此次挂牌地块为“天津430新政”后首宗出让地块,出让面积33980.6平方米,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的出让预计将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0:15进行。

★【苏州】 5月7日,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披露,苏州市相城区挂牌2宗住宅用地,总占地面积112亩,总起始价为16.1亿元,预计6月5日出让。据悉,这两宗地块的容积率均比较低,预计未来将打造低密度住宅产品。其中,元和街道地块容积率仅1.01,限高24米,适合规划低密度住宅,出让面积约为2.31万平方米,起始价约为3.6亿元;高铁新城地块容积率1.6,起始价约为12.44亿元,出让面积约为5.18万平方米。两宗地块均要求成品住宅建设,并设定了装修标准及最小户型面积要求,分别为12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

★【深圳】 5月8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T208-0053宗地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据了解,该地块为万科在2017年年底所取得。土地位置在深湾三路路东面白石四路路南面,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用地,土地使用年期30年,自2017年12月19日起到2047年12月18日止。土地总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16.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11.101万平方米,商业1万平方米,酒店2万平方米,食堂4000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76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40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均为地下商业)。

★【济南】 5月8日,济南顺利出让2宗城市更新项目地块。据统计,2宗地块分别为济南中央商务区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DMLX-02-05地块、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B-1地块,总出让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约28.3万平方米,总起始价约23.5亿元,总成交价约23.6亿元。

★【温州】 温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官网公布《温州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约813.82公顷(约1.22万亩),同比减少15.5%,包含住宅、商服、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水域及水利设施及特殊用地等性质,共270宗地块。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88.7101公顷,同比去年供地计划的191.9638公顷,减少了3.2537公顷,减幅1.7%。

★【嘉兴】 5月9日,据披露,浙江嘉兴经开区2024-11号低密宅地出让,最终由杭州浙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底价7.29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10992元/平方米。据悉,上述地块位于城南街道,东至翠柳路,南至夏家港绿化带,西至城南路,北至腊梅路,紧邻姚家荡公园;出让面积5.769万平方米,容积率1.15,规划建筑面积6.63万平方米。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浙析企业管理由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后者由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合肥】 5月10日,合肥集中出让4宗宅地,全部顺利成交。据统计,此次4宗地块涉及滨湖区科学城2宗、新站高新区2宗,总出让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规划建面约21.9万平方米,总起始价27.56亿元,总成交价28亿元。其中,安徽高速以总价7.44亿元摘得滨科城BK202405号地块,溢价率5.99%;合肥轨道以底价9.63亿元摘得滨科城BK202404号地块;新站高新区两宗超低密地块均被合肥城建收入囊中,溢价率均为0.25%,总成交金额为10.92亿元。

★【郑州】 5月11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政出〔2024〕11号(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右江路南、鹤䘵街东,使用面积21370.62平方米(约32.06亩),土地用途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地下空间交通服务场站),容积率要求小于3,绿地率要求大于25%,建筑高度小于60米,起始价为1.81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04

企业动态

★【世茂股份】 ①5月7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可能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显示,世茂股份股票于5月6日的收盘价为0.61元/股,已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的关键阈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将可能触发退市指标。世茂股份同时披露了回购股份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3175万股,涉及金额5003.12万元;而到了2024年3月31日,回购股份数量增加至1.17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总回购金额达到14.79亿元。

②5月8日晚间,*ST世茂公告称,自2022年以来,公司销售情况大幅度下滑的形势尚未好转,融资渠道收窄、受限的局面也未有效改观,公司仍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新增公开市场债务6.08亿元未能按期支付,具体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应于2024年5月6日兑付本息60,776.6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市场债务累计43.85亿元本息未能按期支付。

★【中南建设】 5月7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截至5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预计将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后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预计公司股票将于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的次一个交易日开市起停牌。

★【迪马股份】 5月7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公告显示,“21迪马01”由于公司销售及回款下降,流动性紧张等综合因素,未能于本期债券到期日2024年4月30日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截至目前本期债券托管量为3.26亿元。迪马股份表示,公司将持续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尽早完成债券偿付。公司也将继续维持经营的稳定,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努力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获得贷款展期等支持,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

★【碧桂园】 ①5月9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严峻,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困难等原因,“23碧桂园MTN002”偿付资金无法在利息兑付日2024年5月9日按时支付。但经公司和各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尽力于宽限期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及宽限期内利息。

②5月11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23碧桂园MTN001”“23碧桂园MTN002”宽限期内完成利息偿付。关于“23碧桂园MTN001”宽限期内完成利息偿付的公告显示,经公司和各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发行人已于5月11日将本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3040万元)及宽限期内利息(6829.59元)足额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付息登记日的持有人持有比例完成上述利息资金的分配处理,并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公告日,发行人已按时于宽限期内足额偿付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全部应付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下一计息期起算日从2024年5月9日起开始计算,终止日不变。

★【万科A】 5月10日,万科A公告称,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作为借款人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合计13亿元,期限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宿迁万腾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项目土地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抵押担保。

★【4月销售业绩】(1)保利置业:4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6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27,171元/平方米。1-4月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64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54.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29,948元/平方米。

(2)万科A:2024年4月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64.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08.9亿元;2024年1-4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555.4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788.7亿元。

(3)绿城中国:2024年4月,绿城集团自投项目取得销售3,683套,销售面积约47万平方米,当月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145亿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绿城集团累计取得总合同销售面积约341万平方米,总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755亿元。

(4)雅居乐集团:4月预售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9亿元,对应建筑面积为8.7万平方米。1-4月,预售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5.5亿元,对应建筑面积为46.5万平方米。

(5)中国海外发展:4月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17.95亿元,按年下降36.0%;而相应的销售面积约为933,400平方米,按年下降24.9%。1-4月,累计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人民币820.00亿元,相应的累计销售面积约2,955,600平方米,分别按年下降30.3%及46.3%。

(6)融创中国:2024年4月,集团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24.5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26.7万平方米。截至2024年4月底,集团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24.5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112.5万平方米。
(7)旭辉控股集团:4月集团录得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9.8亿元及,合同销售面积约300,100平方米。1-4月集团录得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41.3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1,149,900平方米。
(8)弘阳地产:4月单月,弘阳地产实现合同销售金额7.02亿元,销售面积为5.49万平方米。整体来看,今年1月至4月份,弘阳地产累计合同销售金额达到33.79亿元,累计销售面积为25.86万平方米。
(9)金地集团:2024年4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47.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44%;实现签约金额62.4亿元,同比下降58.41%。2024年1-4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面积146.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4.21%;累计实现签约金额229.7亿元,同比下降61.15%。
(10)龙湖集团:截止4月末,集团累计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323.9亿,合同销售面积223.4万平方米,4月单月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89.1亿元,合同销售面积59.4万平方米;4月单月实现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人民币62.3亿元,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面积44.5万平方米。
(11)中国金茂:2024年4月份,集团取得签约销售金额人民币65亿元,签约销售建筑面积约33.6万平方米。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4个月,集团累计取得签约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40.2亿元,同比下降59.03%;以及累计签约销售建筑面积约129万平方米。
(12)保利发展:2024年4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186.6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7.33%;实现签约金额330.24亿元,同比减少20.80%。2024年1-4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553.5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7.64%;实现签约金额960.08亿元,同比减少38.39%。

(13)招商蛇口:2024年1-4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257.63万平方米,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金额588.31亿元。4月单月,招商蛇口实现签约销售面积91.04万平方米,实现签约销售金额186.23亿元。

(14)首开股份:2024年1-4月份,首开股份实现签约面积43.75万平方米,同比降低53.43%;签约金额87.58亿元,同比降低63.06%。4月单月,首开股份共实现签约面积8.18万平方米,签约金额16.62亿元。
(15)新城控股:2024年4月份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37.0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28%;销售面积约50.9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36.44%。2024年1-4月,新城控股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56.5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40%,累计销售面积约216.1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34.89%。

★【人事动态】(1)招商积余:公司董事长聂黎明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将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此同时,招商积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吕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2)阳光股份:阳光股份于2024年5月6日收到董事长周磊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周磊将不再担任阳光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