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12日电,汇金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5月14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汇金股份”变更为“ST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