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鞍山市公安局岫岩县哈达碑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1月5日,东洲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刘某给付原告杨某货款7.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李胤侨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对其采取账户冻结、限制消费等措施。同时多次联系刘某,希望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刘某以在外地为由拒不到法院接受询问,此时案件陷入僵局。

2024年5月6日,申请执行人杨某称在鞍山市岫岩县某村内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在进行货物分销,承办人李胤侨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请示,立即于当日下午同执行干警姚旺、法警张和平等人赶赴岫岩县。考虑到要在陌生村镇开展执行工作,可能出现的人员冲突等风险隐患,李胤侨及时与附近的哈达碑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向该所负责同志介绍了法院一行此次的执行目的和办案需求,请求该所增派警力协助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哈达碑派出所领导对外地法院到其辖区开展执行工作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公安民警对接执行工作,提出工作预案、讲解周边情况、做好道路指引,并提供了办案场地、监控设备等帮助。当晚18时10分,执行干警一行在岫岩县某菌业公司找寻到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控制到哈达碑派出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起初,被执行人刘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没有履行意愿,经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劝说后,刘某某依旧拒绝履行。为尽快破解僵局,李胤侨一方面请求哈达碑派出所民警协调当地看守所异地司法拘留手续交接问题,并告知刘某拒不履行判决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与刘某亲属取得联系,希望亲属劝说其尽快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刘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强大震慑力,经同亲属共同筹措5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杨某对剩余部分表示放弃,双方握手言和,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法院与公安协同办案,改变了以往法院干警异地执行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有效解决了异地执行缺少专业办案场所、办案设备以及难以应对突发情况的棘手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法院、公安联合协作的新局面。下一步,东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借鉴此次异地办案经验,持续创新执行办案举措,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各单位联动力量,推动常态化协作机制,有效化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重大难题,全力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保持高水平。

来源:东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