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省州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及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序开展适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

(二)公平公开。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三)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5周岁(民族地区可为6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就近就便。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五)免试入园。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六)班设合理。幼儿园班级设置应科学均衡,按年龄段设平行班。各班人数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进行定员和规范编班,各年龄段班级数大体相当。

二、工作实施

(一)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适龄幼儿人数、现有园所资源,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须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发布实施。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园。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园工作管理。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按照核定的招生规模和班额,确定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细化报名流程,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优化招生便民服务。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接访,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性质、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严禁招收以学前班、衔接班、大大班等为名的“小学化”倾向班级;实行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园额;严禁以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六公开”。

(四)推动全州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化。凉山州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招生,同时做好“线上”“线下”服务工作。加强幼儿学籍注册管理,在幼儿办理入园报到手续后,幼儿园要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新招生入园幼儿和转园幼儿的学籍注册。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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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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