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因公共利益需要,将征收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强家坟村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南队村、小朱庄村、梁官屯村、大王庄村、小狄庄村土地,共2.2726公顷(约34亩),依照规划开发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

公告全文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