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出台《泉州市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真金白银支持跨境电商产业蓬勃发展,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据悉,该《措施》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响应4月份出台的《泉州市推动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具体细则举措助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

在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方面,《措施》指出,要实施招引跨境电商龙头主体措施,对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设立的全国性/区域总部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参与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评选,并相应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方面,鼓励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对新获批示范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中心城区跨境电商聚集群发展,对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租金补助、对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服务合同总金额0.1%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建设方面,《措施》继续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开展国际快件、跨境电商业务的国际快件中心或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开展运营服务;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海外仓;鼓励企业布局跨境电商集货仓、入驻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出口业务等。

《措施》还提出进一步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合规化运营,为此开出运营主体最高200万元费用补助的奖励政策,鼓励创新开发建设运营中国(泉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打造“1+N”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晋江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会长吴师艺表示,《措施》的出台,将积极推动晋江传统企业布局跨境电商,同时加速更多企业进行海外仓布局,并进一步渗透海外市场,“后续,协会将就措施提及的相关政策同步给会员企业,并协助晋江市商务局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落地。”(记者 蔡明宣)

来源:晋江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