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葛洲坝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
涉存量房交易诈骗罪案件
案情简介
在该案中
某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工作人员
采取伪造不动产权证、客户收款回单
或让他人冒名签订合同等手段
让多名购房者将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
转入其个人账户
随后该工作人员假借各种理由
不与客户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不递交贷款补充资料
不办理过户或骗取他人办理过户
将收取的资金用于归还欠款和个人开销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被告人诈骗他人财物320万余元
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结合认罪、退赔等情节
葛洲坝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后语
葛洲坝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后
立即对涉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
违规挪用购房人房款后无力偿还的中介合同纠纷及
假借撮合买卖双方交易房屋诈骗购房款的
刑事案件进行梳理
发现此类案件中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利用民众对房地产交易流程不了解、风险防控能力弱的特点,采用私人账户收取购房人房款,伪造不动产权证、一房多卖诈骗房款等方式违法经营,导致房地产交易人“房财两空”。此类行为既严重侵害交易双方财产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顽疾。
司法建议
为将此类案件从源头进行防范
葛洲坝人民法院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部门
发出司法建议
一是
进一步加大存量房交易流程的公开及宣传力度
二是
进一步加大存量房交易安全的保障力度
三是
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违法经营的惩戒力度
良性互动
司法建议发出后
该单位高度重视
立即召开专题会议
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对案例进行学习
并将该建议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请求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及相关普法宣传力度
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协调化解相关信访事件
司法建议是基层人民法院发挥能动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也是助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
葛洲坝法院将会积极发挥司法建议
在“抓前端、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
将质量和效果摆在首位
完善落实司法建议各项工作制度
以高质量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丨葛洲坝法院
采编丨何骏怡
校对 | 石志宏
审核 |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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