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严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以及对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各类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为重点车型,以农村道路、国省道路、城市道路为重点区域,严查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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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

1.无正规手续,无法注册登记上牌

电动三四轮车绝大多数质量低劣、安全性能差,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但仍有部分群众将此类车辆作为“老年代步车”“宝宝接送车”使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给自己、家庭及他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2.无安全意识,扰乱交通安全秩序

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者多数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无证、无牌、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现象十分突出,甚至有部分群众从事非法营运、违规载客,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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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肇事后无力赔偿,社会矛盾巨大

电动三四轮车大多不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的赔偿只能是驾驶人自己承担,事实上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者不履行赔偿义务,给受害人带来巨大伤害。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很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处理,导致群众矛盾纠纷不断,影响社会稳定。

禹城交警在此提醒: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工作

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