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冀州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新区西区化工集中区发展,经研究决定,高新区管委会面向全区开展化工相关专业人才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10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冀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德才兼备,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专业要求: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职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00至 2024年5月12日17:00。
报名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委组织部干部一室(区委二楼)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请提前下载填写完整并签字)等。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遴选、聘用资格。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参与人员名单,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须使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办法另行安排。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遴选计划数1:1确定进入考察程序(如不足10人,将按照1:1.1的比例核减招录计划,小数点向下取整)。由高新区管委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如拟定考察人员考察不通过,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如体检环节人员健康状况未达要求,将不再予以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相关情形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办理聘用手续。存在问题线索的,将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核实、认定。
四、聘任
本次公开遴选所有人员均实行聘任制,由冀州高新区管委会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高新区管委会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意见,取消聘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新聘人员纳入冀州高新区全员聘任制管理,执行高新区人事、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首次聘用综合考虑新聘人员工作履历、原职务职级等情况,聘任至相应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冀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18-8638318;
0318-8612009。
纪检监督电话:0318-8676812。
报名表.doc
2024年5月9日
来源:冀州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