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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长岭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的第4年。自成立以来,长岭县人民法院秉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方针,持续加强与县政府、县检察院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4年来,长岭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行政争议84件,化解30件,化解成功率逐年上升,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办案效果。

搭建平台 夯实化解基础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1+7”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采取“工作领导小组制”模式,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坚持因案施策,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加强对口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020年以来,妥善化解涉棚户区改造、长太高速项目等案件,保障了县域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强化联动 做优调解工作

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用好调解这个“东方经验”,做到庭前做工作、庭上促共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次性化解。2023年4月,原告黄某诉长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行政登记违法一案,周某以房屋作抵押担保,在长岭县某银行贷款,后周某因欠黄某债务被起诉至长岭法院,在执行中,黄某向长岭法院申请保全周某的房屋,在长岭法院查封期间,长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周某名下的房屋变更了抵押登记,黄某遂诉至长岭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长岭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主动与涉事方沟通,找准矛盾根源,并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将多贷银行贷款还清,长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涉案房产恢复到变更抵押登记之前的状态,黄某决定不起诉。最终,该案通过多方联动的方式成功化解在庭前。

关口前移 拓宽服务维度

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府院联席会议、观摩庭审等方式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注重发挥司法的社会功能,针对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接受反馈率100%。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普法、专题讲座等形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进一步构建起事前“防”、事中“化”、事后“治”的全流程穿透式行政争议化解模式。

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做好行政审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日后工作中,长岭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定纷止争、统筹协调”等职能优势,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力争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