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有网友发帖曝光,广州地铁3号线上,两男子光脚踩在地铁座位上,并把脚放在座位上反复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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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一经发出,网友们炸了:“如果有脚气,穿裙子的一坐就被传染了”。

对此,广州地铁回应:会加强宣传和列车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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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偶然发现,广州地铁上已出现滚动屏来展示禁止标识。拍摄者表示,可能因为这些标识贴在车厢上已经放不下了,所以需要用到滚动的形式。

没想到,广州地铁的禁止标识已经多到要用滚动屏轮播才能显示完了 。

“留给广州地铁的禁止标识不多了”迅速冲上热搜,网友纷纷表示:“放不下,根本放不下!”

广州地铁禁止标识

即将“上新”啦!

3月1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意见的通告。守则提出,禁止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禁止在相关场所赤脚、赤膊、衣冠不整或佩戴面具和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滑动查阅)

符合条件的儿童免费乘车

不设数量限制

据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符合条件的儿童乘车,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去除了数量上的限制,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免费乘车

该情况按出闸站

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费

征求意见稿明确,若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无效乘车凭证;冒用及协同他人冒用乘车证件或者车票、乘车凭证的;持伪造车票、乘车凭证乘车的,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

可携带行李外部尺寸

要求放宽

据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

征求意见稿对可携带行李外部尺寸要求有所放宽,调整为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8米

除导盲犬

新增一可乘车工作犬

据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持有相关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可乘坐轨道交通。

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将有识别标志、持有相关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扶助犬也纳入其中。

这些行为同样禁止

在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城市轨道交通区域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基础上明确,“猥亵他人、偷窥或者偷拍他人隐私”“越过黄色安全线或者倚靠站台门”“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擅自拍摄影片、电视剧、广告等”“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规避安全检查、不按通道指示进站、向付费区递送未经安全检查物品的行为”均属禁止行为。

此外,“赤脚、赤膊、衣冠不整或佩戴面具和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乞讨、卖艺、歌舞表演、捡拾垃圾或进行兜售、推销等其他营销活动”“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等,也是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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