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

所有涉预防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校园欺凌霸凌、聚众斗殴、伤害他人及飙车炸街等行为;

2.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家暴、虐待、抢劫、拐卖、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

3.引诱、教唆、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及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包括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纵容、利用未成年子女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4.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欺凌、隔空猥亵等行为;

5.网吧、酒吧、KTV、旅馆、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介绍、容留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行为;

6.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出租出售手机和提供文身、手机寄存服务,校园周边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行为;

7.其他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1.县联席办:0797-3826086。

2.县公安局:110。

( 二 ) 来信来访地址

1.县联席办:崇义县政务大楼三楼县综治中心,邮编:341300。

2.县公安局:崇义县公安局刑侦大楼,邮编:341300。

(三)邮箱举报

县联席办涉密举报邮箱:cyzfzztg0126.com。

(四)网络举报

关注《崇义政法》官方公众号,进入后点击右下角“有奖举报”,填写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及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即可。

举报线索时应尽可能提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相关情况。

三 、奖励办法

对举报人的有效举报,由线索受理单位或县联席办依据举报线索取得战果的情况,属于预防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特别重大的举报线索奖励金额不受以上标准限制。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情奖励。举报顺序以县联席办和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四、 保密制度

县联席办和有关部门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法律责任

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崇义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张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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