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多个部门公开发表文章,从股份行城商行以及非银机构监管、资管行业发展、规章制度制定等具体业务角度,详细阐述了如何强化“五大监管”,以及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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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机构应以专业能力取胜,而非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快钱

“无论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还是助力居民财富积累,资管机构都应以专业能力取胜,而不是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快钱。”

“应重点抓好资管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加快推进净值化管理,及时计提拨备,关键是要对底层资产亏损根据履职情况判断是否需确认预计负债。”

作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司局,资管司自成立以来首度发声。针对如何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其在《做好“8+5+5+3”,谱写21世纪金融强国资管篇章》一文中指出,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合理配置监管资源。要完成机构监管目标,有必要整合现有资源,在总局和派出机构之间实现合理分工,逐步打造总局“管大事”和派出机构“管日常”的监管格局,强化上下联动,发挥监管合力。

二是持续优化监管手段。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下发监管指引、发布年度监管工作要点、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引导资管机构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同时稳妥处置存量风险,对于经营失败没有救助价值的机构及时实现市场出清。

三是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要加强对三类机构的行为监管,抓住“适当性管理”这个关键,从“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适当销售”三个维度对资管机构提出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产品销售时全面、完整、准确揭示风险,产品存续中及时披露重大信息。

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

针对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资管司对信托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和理财公司三类机构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其中,要发挥好信托投融资机制灵活的特点,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信托,为不同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有效资金支持;运用信托财产独立和财富传承等功能,大力发展资产服务信托,尤其是家族、家庭信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求。

要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稳健投资特点,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助力实体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

要依法合规地发展银行理财,提升理财公司投研能力和品牌公信力,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践行普惠金融理念。

“就资管领域而言,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监管的三类资管机构中,信托公司风险较为突出,面临一定的处置压力,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虽然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但也要重视其合规稳健发展,加强风险监测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精准性。”资管司表示,将重点把握好“三对关系”,坚决筑牢金融资管安全防线。

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

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在《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 奋力开创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监管工作新局面》一文中指出,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盯住看好各类风险,稳妥推进重点机构改革化险。

一是把“账”做实。督促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严格执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规定,准确开展资产分类,提足拨备、夯实资本,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二是把“早”做实。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强化对重点机构、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三是把“准”做实。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合理运用各项处置措施和工具,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因地制宜、稳妥推进重点省份重点机构改革化险,避免“一刀切”。

四是把“稳”做实。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时度效,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支持多渠道补充资本,推动实现公司治理重整、经营机制重构、可持续发展能力重塑。

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稳妥推动城商行兼并重组

针对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股份城商司在文章中指出,推动股份制银行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发展定位。鼓励股份制银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银行治理制度,突出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在金融体系内发挥更加积极、正面的作用。支持具备能力的股份制银行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参与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力度。

督促城商行和民营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城商行和民营银行坚守市场定位,立足本地开展特色化经营。

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稳妥推动城商行兼并重组,优化区域金融供给,严格规范城商行跨区域经营。

力争2024年末存量高风险非银机构数量基本清零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非银司在《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非银机构高质量发展》中指出,今年非银司“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采取多种手段处置了多家高风险非银机构。要坚决踢好高风险非银机构风险处置“下半场”,力争2024年末存量高风险非银机构数量基本清零。

另外,要抓早抓小,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其中,要建立、优化风险早期预警机制。对于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仅次于高风险机构、季度风险分级结果处在橙区的非银机构,严格落实早期干预措施的触发条件、情形和程序,强化早期干预机制硬约束,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快速行动,防止风险拖大、拖炸。

针对服务实体经济,各类非银机构有其任务侧重点。其中,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培育专业优势,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服务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助推实体企业纾困的核心能力。

建立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三项清单”机制,紧紧围绕企业对设备的采购和更新需求,促进制造业企业产品销售、减少资金占用,推动社会投资和生产能力提升。

引导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贴近产业优势,围绕集团主业优化金融服务,以加速资金循环、提升支付结算效率为专长,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和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制造业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突出消费信贷功能,向中低收入客群提供适当、有效、可负担的消费金融服务和产品。

引导汽车金融公司突出专业汽车消费信贷的差异化特色定位,着力为促进汽车销售、畅通汽车产业链发挥作用。

引导货币经纪公司坚持特色化和专业化发展,巩固传统产品经纪服务优势,积极探索产品和服务创新。

银行要规划好内外源资本补充,改善净息差水平

针对商业银行如何深化资本应用、做好后续实施工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在《完善资本监管制度 助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中指出,一是加快补齐短板,做好实施准备。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过渡期要求,合理制定达标规划,并与监管部门充分沟通、动态调整,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全行动员、多措并举,全力补齐短板。

二是深化资本应用,建立长效机制。银行应充分理解掌握主要规则变化,深入分析对业务经营的影响,发挥好资本监管对银行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深化资本应用,把资本标准融入日常经营管理,持续扩大计量成果在客户准入、信贷政策、贷款定价、减值准备、经济资本、考核评价等各领域的运用,以应用为导向,以计量促管理,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夯实资本水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行要规划好内外源资本补充,合理优化业务模式,改善净息差水平,通过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提高客户综合贡献,提升核心盈利能力。充分利用境内外市场,安排好不同层次的资本工具发行,积极拓展投资者范围,提高资本补充能力。同时,银行要结合资本充足水平,合理把控资产规模增速,进一步发挥资本监管对银行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不良资产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