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之一,今年必将要出台。

出台之后会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有何影响?

在今年3月,宁夏公安厅曾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文5634字。

在4月底,宁夏司法厅再次发布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变成了6869个字。这多出的内容是什么呢?今天,猛将兄就来带大家细细研读一番。

首先是草案的条款有变化。

3月版的内容中,共计三十六条;而4月版的草案,共计三十九条。

多出的条款包括了“电动自行车保险”“非机动车路权保障”,与此同时,还对驾驶人的法律责任给出了更多更细致的要求。

首先来说,第一版的草案中,要求不得“醉酒驾驶”,而到了第二版中,变成了不得“酒后驾驶”。

这对骑行者而言有了更多的约束。

此外,在第一版中驾驶员醉酒驾驶没有任何的处罚措施,而到了第二版中,“酒后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十元罚款。”

在第一版中,处罚的为不佩戴头盔的驾驶员或乘车人,而在第二版中,添加了“牵引动物、以手持方式浏览电子设备等”。

这也就说明了,若是骑车牵引宠物,或是分心边看手机边骑车,均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此外,第一版和第二版的草案,都强调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说白了,就是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违章、违法行为,将通过电子监控进行拍摄。

那些习惯了闯红灯,赶时间,甚至觉得还要是交警不在现场就不怕被抓的侥幸心理,恐怕要及时纠正了。

不过这也出现了一个问题。

不戴头盔容易被电子监控拍摄,最终被处罚;但戴着头盔之后,出现违章被电子监控记录后,却又难以辨别驾驶员真实身份。毕竟根据草案中提到,“确定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猛将兄注意到,就在5月6日,宁夏司法厅还发布了关于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本次的听证事项主要包括——

(一)如何设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 (二)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三)如何引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和搭载人佩戴安全头盔; (四)如何科学引导电动自行车搭载合规人员; (五)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六)行政处罚事项。

而听证会的人员共计15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代表,非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起草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从3月的宁夏公安厅征求意见、再到4月的宁夏司法厅征求意见、最后还有5月的听证会,这说明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最终形成地方法规,相当重视。

猛将兄担心的是,交警同志们的工作量一下子又增多了,能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当电动自行车成为众矢之的之后,是否会有大量的群体转向——电动四轮车。

毕竟,两个轮子的都立法了,四个轮子的要是还管不住,那可就有些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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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