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4月26日公开信息,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发布重大诉讼的最新进展信息。其相关信息简要摘录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1 月 27 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3]冀0902 民初 2493 号),我方败诉,我公司享有权利的 28 套房产不能排除被告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该案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吉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沧州好日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士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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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审判决:驳回我公司的诉讼请求。我公司不服,已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阶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今日头条@ 上进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