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4月26日公开信息,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发布重大诉讼的最新进展信息。其相关信息简要摘录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1 月 27 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3]冀0902 民初 2493 号),我方败诉,我公司享有权利的 28 套房产不能排除被告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该案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吉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沧州好日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士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审判决:驳回我公司的诉讼请求。我公司不服,已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阶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今日头条@ 上进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