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为什么村民很难拿到属于自己的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大家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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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因为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同时涉及到土地上的农作物的青苗补助等,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项目与费用分配,跟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不同。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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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土地补偿费,这部分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分配。

其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部分钱会直接给到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本人手中。

其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是必须专款专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则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除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部分是给村民本人,安置费是给到安置单位,土地补偿费因为需要经过村委会分配,因此是涉及问题最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一种是谁家的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便归谁。另外一种是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不管采取哪种分配方式,都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绝大多数村集体会提留土地补偿费的5%-30%,其余分配到农民个人手上。

但是,总有一些个别村集体领导为了一己私欲,不经过村民会议就关起门决定扣留比例。这时候如果您认为村委会对补偿费的分配决定存在问题,请务必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更推荐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