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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赣州蓉江新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以下是公告的主要内容概要:

规划用途:征收土地将用于城镇村道路、防护绿地、城镇住宅、中小学和社会福利用地。

征地位置:涉及潭东镇的高坑村、芦箕村、桥兰村、短井村以及高校园区工作组虎形村的部分地区。

征地权属单位:包括潭东镇高坑村靠椅形组、细钟屋组,芦箕村柒山排一组、柒山排二组、柒山排三组、王下屋一组、王下屋二组、王下屋三组、新屋下一组、新屋下二组、新屋下三组、新屋下四组、钟屋一组、钟屋二组、钟屋三组、曾屋组,桥兰村下寨组、库下何组、库下朱屋组、禾场组、桥兰组、大茔组,短井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虎形村上虎形组、下虎形组等村民小组的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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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土地面积:约207.6465亩。

主要地类:水田、旱地、坑塘水面、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

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执行。

安置政策:依据《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文件。

实施单位: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具体事务由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征地部门为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具体事务由蓉江新区分局负责,潭东镇人民政府和高校园区工作组为征地实施单位。

公告期限: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9日。

抢种抢建规定:公告发布后,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抢种、抢栽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将不予补偿。

调查与登记: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调查,相关组织和个人应配合。

公告还提供了联系单位、地点、人员和电话,以便相关利益方进行咨询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