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3岁男孩良在河边意外发现一枚疑似玉玺的石头,上面刻有一些不认识的字样。经鉴定,这可能会是汉朝吕后的玉玺,价值连城。他和父亲跋山涉水来到文旅局,毫不犹豫地上交给国家,四十五年后,他却热泪盈眶。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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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一九六八年的那个夏天,陕西的一个小山村里,阳光洒在金黄的麦田上,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凡而宁静。十三岁的孔忠良放学后,跟往常一样,决定去河边玩耍。他心里想着,今天的河水肯定又清又凉,肯定有不少小鱼小虾等着他去捉。(文中均为化名)

孔忠良走到河边,脱下鞋子,挽起裤腿,正准备下水。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河边的水渠里有一块石头特别显眼。这石头不像普通的石头那样圆滑,而是四四方方的,上面还雕刻着一只瑞兽,看起来非常精致。他好奇地蹲下来,伸手去摸,感觉这石头挺沉的,而且底部还刻有一些他看不懂的文字。

孔忠良心里琢磨着,这石头肯定不是普通的石头,说不定是什么宝贝呢。他小心翼翼地把石头从水渠里掏出来,用河水冲洗干净,然后揣在衣服里,决定带回家给父亲看看。

孔忠良回到家,一进门就兴奋地喊:“爹,你看我带回来啥好东西了!”孔大爷正在院子里喂鸡,听到儿子的叫声,放下手中的瓢,走过来一看,只见儿子手里捧着一块洁白如玉的石头,上面还雕刻着一只瑞兽。孔大爷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也看得出这块石头非同一般。他拿起石头仔细端详,发现底部还刻有一些篆体文字,虽然看不懂,但也能感觉到这石头的非凡之处。

孔大爷问儿子:“这石头你是从哪弄来的?”孔忠良说:“爹,我在河边捡的。你看这石头多漂亮啊,肯定不是普通的石头。”孔大爷点点头,说:“嗯,这石头确实不一般。咱们得找个专家鉴定一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二天一大早,孔大爷就带着孔忠良和那块石头去了城里。他们走了好几个小时的山路,又搭了半天的车,终于来到了城里的文物部门。当工作人员看到这块石头时,都惊讶得合不拢嘴。他们赶紧找来领导和专家进行鉴定。经过一番仔细鉴定,专家们确定这是一块玉玺,而且年代非常久远。玉玺底部刻的篆体文字是“皇后之玺”,很可能是汉朝开国皇帝刘邦之妻吕后的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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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大爷和孔忠良听到这个结果后,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没想到自己竟然能捡到这么珍贵的文物。但他们也明白,这玉玺是国家的瑰宝,不能私自保留或出售。于是,他们决定无偿上交给国家。

文物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孔忠良父子的无私奉献表示了高度赞扬,想给父子俩一些奖励,但是父子俩死活不肯收钱,文旅局的领导无奈之下只得说:你不要奖励,那总得把车费给你们报销了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四十五年过去了。孔忠良已经从一个青涩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直到2012年的一天,孔忠良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他们是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要邀请他参加一个表彰大会。孔忠良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后来才想起来自己当年捡到的那块玉玺。他激动地说:“好啊,好啊!我一定去!”

在表彰大会上,孔忠良与其他九位保护遗址的杰出人物一起站在领奖台上。他手持荣誉证书,眼中闪烁着泪光。他感慨地说:“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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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文物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并上交文物。如果违反这一规定,私自藏匿、变卖或者损毁文物,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案件反思

想象一下,对于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来说,捡到一件可能价值连城的宝物,那无疑是巨大的诱惑。但他没有因为贪婪而私自藏匿,而是选择了上交国家。这种高尚的品德和责任心,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这个男孩的举动,让我们看到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也让我们看到了普通人对于文物保护的积极态度和行动力。他用自己的行动,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文物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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