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死21伤,据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云南镇雄城南医院发生一起恶性案件,造成2死21伤。

目前,最新的消息是嫌疑人已被抓获,带往办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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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发布了通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现场流出的消息来看,受伤的有老人、小孩,伤者正在紧急抢救,有的在做心肺复苏。

有报道称,嫌疑人在医院窗口处行凶,受伤的有不少是行动不便的老人。

嫌疑人身份警方也已经确定。

李某,男,镇雄县泼机镇摆洛村人。

李某的居住地距离县城30多公里。

据李某的亲属和村民反应,李某之所以行凶,是因为多年前的一起摩托车交易,他和对方起了肢体冲突,后被判刑。

用村民和亲属的话来说,出狱后的李某性情大变,始终认为自己被冤枉。

李某的妻子也已经离开了李某,并且带走了一个孩子。

村民介绍,李某妻子带走的是小女儿,大女儿和小儿子则由李某照料。

有两个孩子要照顾的李某以务农为生,生活条件并不好,自从近年来李某的父亲养了牛之后,他家的生活才有了改善。

村民们的印象普遍是李某性格暴躁。

据记者实地走访,县医院附近的商户都已经关门停业。

各个媒体报道也都是只言片语,但把这些只言片语联系起来,也并不难看出嫌疑人李某的动机。

一次摩托车买卖打伤了人被判刑,其堂姐称其出狱后性情大变,认为自己有冤情。

再加上生活并不如意,跑了老婆,生活贫困。

但做为一个人,无论再怎么有冤情,你都不能报复社会,伤及无辜。

毕竟冤有头、债有主。

就算是有明确冤仇目标的,古人也有一个说法“不累及父母妻儿”。

更不要说扩大化到社会。

很显然,在医院这种公共场合随机伤人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就这一点,就已经是完全不能原谅的,就算你有再大的冤情也不行。

有些时候,有些极端的人会有“把事搞大”,搞大了也就会有人管了的想法,但随着法制社会、公民社会的建成,这种把事搞大的作法不但于事无补,还会让搞事的人陷入到更深的泥潭之中。

法制社会,说的就是要把一切的事务放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也只有这样,公民社会才会早日建成。

谁闹谁有理,谁弱谁有理已经过去了。

虽然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讲法律讲法制会有人感觉有些冰冷不适应,但法制之路就是成长之路,很多事情必要也必须要由法律来厘清是非,而不是和什么稀泥。

另外,法制化进程也是必须要有前瞻性的,法律惩罚从来就不是目的。

这就要求我们的社会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

做好了这些,我们的法制社会、公民社会也就建成了。

社会是一定会有问题的,我们脚踏实地解决问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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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恶性伤人事件令人痛惜,社会在谴责凶手滥杀无辜的同时,更要关注法制的进步!

公民社会法制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