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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灵活便利、机动性强

给大家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

请时刻牢记: 别拿危险当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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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竹篮载人惊现街头!摇摇晃晃太危险!

摩托车竹篮载人惊现街头!摇摇晃晃太危险!

近日,乐山市犍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2024年5月4日12时48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P***4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犍为县麻柳路上违规载人,其方式竟是用竹篮将两名老人装载在车后两侧,两名老人身体随着车辆骑行的颠簸而晃动,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或碰撞,他们随时可能从车上跌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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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犍为公安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并锁定了该车驾驶人王某某。随即,公安交警部门通知王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车上两名老人是王某某的父母,当天午饭后,他们原本打算乘坐公交车回犍为县舞雩镇,但错过了班车。王某某为了尽快送父母回家,便让他们坐到摩托车搭载的竹篮里。王某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认为只要骑车慢些,就不会有危险。

公安交警联合舞雩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及银桥村村干部,对王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违法载人、超员载客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使用竹篮载人十分危险,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得到保险保障,提醒他们出行务必严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某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部分摩托车驾驶人

行车安全意识不强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伞

俗称”肉包铁“的摩托车

在强超强会、闯红灯、酒驾、分心驾驶等

交通违法行为的影响下

成了伤人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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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提高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绝不心存侥幸

骑乘摩托车出行

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摩托车属机动车,必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办理完相关证件、手续才可上路行驶。

2、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或非法改(拼)装摩托车上路行驶。

3、驾驶人须持有D证、E证、 F证等与所驾摩托车对应的驾驶证。

4、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5、驾驶摩托车不得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不得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

6、摩托车载人时应当注意: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7、摩托车载货时应当注意: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8、驾驶摩托车时应靠右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另外要注意,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9、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0、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和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摩托车。

11、《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