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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由于灵活性高、使用轻便

部分群众错误的认为

即使碰到危险也躲得开

机动车会让行我这个非机动车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但任何借口

都不能成为闯灯抢行的理由!

这不,又有人因闯红灯而“闯”出祸端

教训惨痛!

教训惨痛!骑行三轮车闯红灯,被撞还担责!

2023年11月24日,杜某某(男,79岁)骑行三轮自行车,由乐山市夹江县甘霖村2组往甘江镇大元村方向行驶。06时3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甘江镇甘霖村2组红绿灯路口处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与黄某某驾驶的川LJ***5号小型越野车相撞,造成杜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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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杜某某骑行三轮自行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黄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仔细观察道路状况,未提前减速慢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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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深刻!骑行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还担责!

2024年5月5日,石某某骑行自行车,从乐山市夹江县王水井街往夹江县黄金时代方向行驶。17时16分许,当该车行驶至夹江县广场路与王水井街红绿灯交叉路口处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进入路口,与正常直行的由任某某驾驶的川LS***4号小型汽车相撞,造成石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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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石某某骑行车辆在经过有信号灯指示的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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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务必警觉

无论您是骑行、步行,还是驾车

请牢记: 红灯停,绿灯行

这对行人和所有车辆

都是一条不得违反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切莫心存侥幸

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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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