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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要不是你们辛苦奔波,我还不知道何时才能把钱要回来。”

“好意我们心领了!但这钱坚决不要,你快收回去。”

如此推拒了一阵,面对执行人员毅然坚决的态度以及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释明,申请人赵某终于不再坚持,收回了原本想要感谢法官的1000元红包,同时提交了结案申请书。

时间回到 “五一”放假前一天下午四点,书记员小朱接到申请人赵某的电话,称长期呆在外地不见面的案件被执行人杜某回到靖江,已被其找到,请求法院控制被执行人。

“好的,我们马上就到。”挂断电话,小朱和同事立即拿上证件出发赶往现场,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杜某,并将其带回法院。经过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杜某先行给付赵某3200元,余款待第二日到账后再转账给赵某。赵某表示需要杜某妻子提供担保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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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老婆因生病马上要做手术,我担心会影响她心情。”路上,杜某向执行人员表示,自己再给付15000元给赵某,余款5000元第二日上午一定转给赵某,只希望执行人员帮劝说赵某,不要找其妻子做担保。在小朱的解释劝说下,最终赵某同意了杜某的请求,杜某也立即向朋友借得150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将该款转给赵某。

此时天色已晚,又下着大雨,赵某邀请小朱吃晚饭被小朱婉拒,但其临走前却趁小朱不备迅速向小朱包里塞了1000元红包。原来,案件的顺利推进让赵某内心轻松不少,恐言语不能表达感激之情,于是想到了送红包以表谢意。然而,当小朱反应过来打算退还红包时,赵某早已踩着油门疾驰而去。

随后小朱立即向靖江法院督察室报告,及时将1000元上交。之后,督察室和执行局工作人员将红包原封不动退还给赵某,并向其讲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纪律要求。小朱也第一时间将这一情况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进行了填报。

当事人送红包表达谢意虽然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但却违反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要求。法院干警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落实《条例》精神,始终树牢纪律意识,秉持“如我在诉”精神及时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廉洁自律原则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以实际行动彰显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正认可和尊重。

下一步,靖江法院将持续强化干警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坚决筑牢法院队伍廉洁司法防线,将党规党纪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