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

化解在基层 解决在萌芽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以高效司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乌拉特中旗法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找准法院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格局。

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架起减轻诉累“连心桥”

“你好,我想起诉立案,但是白天上班忙没时间。听说你们法院有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都能办理什么业务啊?”

“我们在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机,您可以自助完成网上立案、材料递交、案件查询、诉状生成、文书送达等诉讼服务功能。”

前不久,一位想来立案的群众给乌拉特中旗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打去了电话。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法院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坚持以方便人民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诉讼服务中心和5个基层法庭全部可以接收当事人的起诉材料,让老百姓“只进一个门”就能完成立案手续。实行诉讼材料容缺收件制度,对于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材料,仅是缺少个别非关键性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材料以及补正期限,并予以先行收件。设置诉讼服务远程柜台,当事人可以与客服端工作人员远程高清视频沟通,在线办理包括申请纠纷调解、案件文书领取、法律法规查询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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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架起诉源治理“高速桥”

“承包费我都交了,你凭什么不让我继续种地!”

“3月1日就该续交承包款,你过了半个多月都没交,还怎么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我前段时间忙忘了,但是17号就把承包款转你了,钱你也收了,现在不认账了?!今天法官和专家都在这儿,咱们让他们评评理,我这个地到底能不能继续种。”

调解现场,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原被告因土地承包费迟延支付发生纠纷,被告作为发包方因原告到期未支付承包款而自行解除了《土地租赁合同》,并在案涉土地上铺设地膜和毛管,原告在补交后发现这一情况与被告发生争执,随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考虑到已到了春耕时节,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4月25日,德岭山法庭干警与政协智库专家、特邀调解员王永红一同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

“你们之间的矛盾我听明白了,春耕在即,把种子种到地里才是正经事,不能因为这点矛盾耽误了时节。”王永红三言两语切中要害,让双方迅速安静了下来。随后,王永红从政策、人情、事理多方面耐心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析理,法官结合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跟双方详细解释法律条文规定。经过与双方分析争议焦点,权衡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引导当事人理性、高效解决纠纷,是乌拉特中旗法院推进多元解纷过程中的生动实践。

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乌拉特中旗法院深入开展“分调裁审”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室,明确适合速裁快审案件范围,以“速裁”展现“优质”成就,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促进民商事纠纷诉讼外化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行业专业人员等30名特邀调解员,2023年诉前调解化解物业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涉民生工程合同纠纷等1445件,2024年第一季度诉前化解各类纠纷316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抓审判 强普法

架起平安建设“法治桥”

乌拉特中旗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积极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和家庭观。妥善审理涉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领域案件,充分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持续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打击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提升案件执行质效,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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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延伸审判职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夜校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巡回审判中将庭审与法律宣传有效融合,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努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乌拉特中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