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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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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行业领域

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通告

全文如下

通 告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严惩重点行业领域内黑恶势力,聚力整治行业领域粗放管理等乱点乱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推动汉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汉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汉滨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汉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乡村治理领域: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纷争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势力滋生等问题。

2.社会治安领域: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重点地区治安乱点乱象,涉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治安问题及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3.自然资源领域:“砂霸”“矿霸”等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破坏耕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及以合法经营掩盖违法活动等矿产资源违法突出问题;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违法审批发放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土地领域、矿产资源领域、不动产登记领域内失职失责、渎职犯罪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工程,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暨推诿扯皮、慵懒怠政、违规执法等问题。

4.生态环保领域:涉水、涉气、涉废、涉噪企业超标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问题线索,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线索,在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以及强揽、垄断技术服务的问题线索,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的问题线索,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线索。

5.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行贿中标、骗取中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活动。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欺凌业主或勾结业主制造事端、破坏正常物业管理工作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管漏洞问题。

6.交通运输领域: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的“车匪路霸”;长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运营团伙;非法改装、回收、拆解、拼装机动车的“黑窝点”。道路客运行业中站外揽客、无证经营和非法营运等问题线索。道路货运市场中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闯关冲卡”“黄牛带车”“暴力抗法”“损坏设施设备”等问题线索。交通工程建设行业中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等问题线索。

7.市场流通领域:市霸、菜霸、肉霸等霸痞势力,以及欺压百姓、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问题线索,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问题线索,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问题线索,虚假违法广告、侵犯知识产权等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线索。

8.文化旅游领域:从事涉黄涉赌活动、充当“黑保安”“看场子”、收取保护费及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文化市场重点场所违规经营及提供含有禁止内容产品的问题;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和诱骗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问题;非法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图书、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问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等违规经营行为。

9.教育领域: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持续纠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胁迫、唆使、引诱、欺骗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行为暨性侵、虐待、欺凌未成年学生以及拐骗、强迫学生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师生实施敲诈勒索、“校园贷”“套路贷”“裸贷”网络赌博等黑恶犯罪行为;教体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及校园周边乱点乱象线索。

10.医疗卫生领域: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高值耗材,严厉打击借机收取“提成”、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借学术讲座、科普讲座为医疗单位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以及违规取酬,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执行不到位,加重患者负担,医疗领域招投标采购收取“提成”和履职尽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

11.金融放贷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从事“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12.信息网络领域:属地网站发布赌博、色情内容,属地自媒体账号发布传播低俗、血腥、暴力内容,辖区网民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抹黑诋毁他人形象、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13.其他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行业监管不力、执法办案不严,以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甚至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线索;涉黑涉恶案件中“见黑见恶不见伞”“有黑无伞”“大黑小伞”,以及漏案、漏人、漏责等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受理电话、信件举报等方式征集。

(一)电话暨邮箱举报:

1.汉滨区扫黑办:0915-3215281;举报邮箱hanbinsaohei@126.com

2.汉滨分局扫黑办:0915-3368110;举报邮箱akhbshce@163.com

3.汉滨区纪委监委:0915-3214024或12388网络举报

4.汉滨区委组织部:0915-8195859;举报邮箱zzb8195859@163.com

5.区委网信办:0915-3211115 ,举报邮箱hbqwxb@163.com

6.汉滨区金融办:0915-3213691;举报邮箱1174545367@qq.com

7.汉滨区交通运输局:0915-3212228

8.汉滨区住建局:0915—3211037,0915—3220513;举报邮箱357430376@qq.com

9.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0915-3252232;举报邮箱2679367384@qq.com

10.汉滨区水利局:0915-3208586

11.市环境生态局汉滨分局:12345、12369或0915—3214796

12.汉滨区农业农村局0915-2521905;举报邮箱hbnync3212622@163.com

13.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15-2111872;举报邮箱2844510164@qq.com

13.汉滨区文旅局:0915-3214438

14.汉滨区教体局:0915-3223455;举报邮箱jjs3223455@163.com

15.汉滨区卫健局:0915-3266015;举报邮箱3098954604@qq.com

16.汉滨区民政局:0915-3213200;举报邮箱454407885@qq.com

(二)邮寄地址

1.汉滨区五星街53号区扫黑办收(邮编725000)

2.汉滨区五星街40号汉滨公安分局扫黑办收(邮编725000)

三、关于对举报人的保护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全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区扫黑办、各相关单位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提高举报效率,举报电话、邮箱不支持同一线索重复提交举报。

特此通告

汉滨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来源:汉滨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