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立案后,我领到了低保金,生活也有了盼头,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怎么办。”4月29日,沙县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刑满释放人员张某再次进行走访时,张某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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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高桥司法所按照规定,对刚出监的刑满释放人员张某开展衔接帮教。张某疾病缠身,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在读中专,父子俩仅靠一个人的低保金和亲戚邻里接济维持生活。张某妻子陈某在10多年前因交通事故身亡,后经法院判决,肇事方谢某和郭某共同赔偿陈某家属32万余元。由于张某不识字,儿子尚年幼,赔偿事宜基本由亲属操持,因此父子俩对当时赔偿一事基本不清楚,只知道还有10余万元没有赔偿到位。后来张某因盗窃被判入狱,赔偿事宜就此不了了之。

了解张某的处境和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决定将张某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先帮助其申请低保。经与张某所在村委会、镇社会事务办沟通,了解到按照张某的家庭生活状况,不仅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还可以申请计生奖。张某不识字无法准备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就帮张某去村里开证明、写申请材料,让其顺利申请到了低保与计生奖扶金,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又着手帮助张某追讨其妻子交通事故赔偿。因案件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工作人员想通过调解的方式帮助张某维权,但事发已10多年,户籍为另外2个乡镇的肇事方谢某和郭某的联系方式也已更换,想要拿到赔偿款,必须找到两位当事人。通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肇事方谢某和郭某,虽然两人都承认仍有近20万元的赔偿款未支付,但摆出“事确有,钱没有”的态度,无论工作人员怎么跟他们摆事实讲法律明事理,两人都表示没有能力履行赔付,也不愿意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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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联系沙县区法院,详细讲述了目前张某父子俩的处境。法官了解情况后,也给予大力支持,同意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予以立案。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帮助张某搜集整理相关材料。

由于张某妻子陈某的家庭结构相对复杂,涉及到5个法定继承人,即陈某父母、张某父子、陈某与前夫所生子王某,按程序,要申请强制执行,上述5人必须同时去申请。可陈某父母已在前些年相继离世,他们的财产就又涉及到转继承,即陈某的2个姐姐也有继承权。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沟通,陈某的2个姐姐和王某均表示愿意授权委托张某父子申请强制执行并愿意放弃继承。紧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各个继承人户籍所在村、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代拟授权委托书、放弃选产声明、强制执行申请书等一系列材料加上前期取得的一些证据材料,带着张某到区法院办理了申请强制执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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