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网友咨询主持工作和主持日常工作的区别,今天来解释普及一下这个体制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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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主持工作无法和主持日常工作作比较。因为主持日常工作的说法有误,准确地讲应该叫“负责日常工作”,而不是主持日常工作。

主持工作,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掌握管理工作,对一个单位的全面工作负总责。

主持工作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单位“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比如我们经常从媒体公开的信息可以看到市长的职责里有这么一句话“主持市政府工作”或“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这里的主持工作就表示市长是市政府全面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市政府工作负总责,行使全面领导职权,即我们说的“一把手”。

二是单位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很多时候单位或部门一把手空缺,在新的人选产生之前,组织部门一般会指定一名副职或者由常务副职代行一把手职权,正式下文后,那么这个副职的职务后面就会加括号注明“主持工作”,即在这期间由这名副职主持单位全面工作,行使单位的人事、财务等日常管理职责,相当于“准一把手”。在这期间只要工作不出纰漏,主持工作的副职有很大概率转正,成为单位真正的一把手。即便不能在本单位扶正,也有一定的机会提拔,调任其他单位担任正职。这是主持工作的副职相对于其他副职最大的优势。

负责日常工作相对容易理解,即指副职协助正职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这位副职通常为单位的常务副职,由组织人事部门下文明确协助正职负责常务工作,他们通常会兼任单位的党组(或党委)副书记。如常务副市长,官方的正式职务为市委常委、副市长,看不出与其他常委副市长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政府工作这一块,会明确他为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并且注明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管理工作,两个条件构成了常务副市长基本要素,是常务副市长与其他副市长的最大区别。

总而言之,主持工作和负责日常工作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行使职责的对象本身。主持工作一般特指单位一把手,少数由副职代行正职职责,明确由其负责全面工作,类似副职有很大机会扶正。而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指常务副职,在单位一把手同时兼任上级领导职务的时候,这个单位一般会特设一名常务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在其职责中会着重明确负责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