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节假日加班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然而,对于节假日加班的认知和管理存在着一些混淆和争议,尤其是在法律层面上。

最近扬州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节假日加班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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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某家电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工作期间,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制作《假期值班表》要求居某按照该表上班,但未发放相应费用,但工作内容和正常工作无差别。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告知居某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居某将“东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庭经过审理,支持居某的诉讼请求。

法庭给出的解释是:值班是处理单位的突发事件,而加班则是则是与平时工作内容一致,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故而支持居某的诉讼请求。

其实不难看出,不单单是在该案件中这个公司在玩文字游戏,相同作为的公司数不胜数。

明确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的区别,一直以来都是员工在努力,而单位在糊弄,很多事件曝光的都是有作为的人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才选择去诉讼请求,而那些默不作声的无非就是为了生计,故而劳动法的贯彻与普及尤为重要。

对于这一现象,有必要加强法律监管和司法保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节假日加班的管理行为,杜绝“玩文字游戏”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审理此类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虽然明知道这一举措彻底实现根本不可能,但是作为打工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争取,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