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所有信访事项均会被发回原职能部门处理,往往会陷入“自我审查”的困境。比如一个人反映当地未按照征收政策执行拆迁的问题,即使该信访人向国家信访局反映,也会层层流转,转回当地来处理,而当地即使可能存在工作不对的问题,也并不会在处理意见书中做出“自我否定”。

那么,如何能让我们反映的问题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甚至由上级部门来亲自处理呢?

一、信访复查复核

信访人不服信访处理意见,可以自收到书面答 复之日起30 日内提出复查申请;不服信访复查意见,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不管是复查还是复核,都是由原处理单位的上一级机关进行回复。比如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问题,由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办出具处理意见,区一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复查意见,市一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复核意见。

但是,很多情况下,由于区、市一级并不掌握信访人投诉的情况,复查、复核意见书仍然会由街道一级来撰写,上一级部门也仅仅是做法律审查,并不参与回复内容的拟定。

二、领导接访

领导接访制度包括领导接访、下访、约访,是指针对民生诉求,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政领导与信访人见面,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一般来说,各级政府都有领导接访制度,相关的排班表也会在官网首页进行公示。而领导接访的事项,一般提前都会有相关化解方案。

领导参与接访,一般会有职能部门及上一级部门陪同,对领导的批示,也会进行限期落实。

三、领导包案

领导包案制度是指党政主要领导包案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社会关注高、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复走访的问题。

一般来说,领导包案需要落实责任制,包括包掌握情况、包思想疏导、包矛盾化解、包督查督办、包息诉停访。

很多人有这个疑点,是不是在投诉内容里要求上级部门回复,那么信访机关就会转给上级部门进行答复?并不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不管信访人内容中再怎么写,最后都会转回属地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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