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某地,一位包工头在临县商店购买了117条香烟,价格在一万五千块左右。
可刚开车离开商店没有多远,竟被烟草局扣查,不仅香烟全部没收,还被罚款六千多元。
包工头既愤怒又委屈:我自己买烟抽,凭什么罚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件中的包工头在农村长大,不甘要种一辈子地,虽文化不高,但头脑特别灵活。他当时发现城镇各地都在盖楼,就觉得这是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于是他就召集村里的街坊四邻,开始承接施工业务,自己也就当上了领头。
也是赶上了好时候,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从乡镇的个人房租搭建到大城市楼房建设,包工头也算是带领乡亲们赚了一波。
每年临近新年之时,包工头就会变得特别繁忙,各种应酬不断,还要结算资金,确保和他出来打拼的乡亲们拿到薪资回家过个好年,并且还要为第二天的工作制定方案计划。

又到了一年临近新年之时,包工头带着妻儿,开车去县里购买香烟,就为了春节期间的各种应酬做个准备。总共花了一万五千块买了117条不同牌子的香烟。
买完香烟,儿子因有事自行离开,包工头就和妻子准备开车回家。
结果,路程还不到一半,自己就遇到了烟草局在路边检查。
确切的说烟草局就是在此等待拦截包工头的车,因为包工头大量购买香烟的事情,不知道被谁给举报了,所以烟草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赶过来对包工头进行搜查。
虽然包工头一直解释说自己购买香烟是为了自己抽,过年的时候也能招待亲友,可烟草局却回应包工头说:你没有烟草运输许可证,存在非法运营的行为,根据规定要没收你的烟草,还要进行罚款,总金额是六千两百五十元。
包工头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面对官方的权利,还是交了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后,包工头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烟草局撤销对自己一切处罚。
法庭上,烟草局称该包工头是在临县购买大量香烟,没有运输许可,对他的惩罚合情合理。
而包工头方律师强调:根据《烟草专卖法》33条规定,只有跨县、跨区的烟草交易才需办理运输证。而且包工头购买完香烟的途中被查,还没有离开香烟购买所在地的区域,不存在夸县、区的情况。
而且包工头方还再次表示,自己购买香烟只是为了自己过年抽,还有新年期间亲朋好友之间应酬用。并不存在烟草交易行为,不涉及对烟草市场构成危害。所以不应该被处罚。
更重要的是,包工头方还直指当地烟草局存在钓鱼执法的可能。

面对包工头的控诉,烟草局也拿出了相应的文件回应:该包工头购买香烟的数量超出规定的每人限购50条的标准。而且包工头购被处罚时虽然没有离开当地,但其目的地是其他区域,即使包工头购买的香烟没有进行交易,但依然违反规定,所以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合情合理。
烟草局最后也强调:根据相应法规规定,只有罚款超过2万元才须举行听证会,而对于该包工头的处罚并没超过限定金额,并且执法时已经对其出示了相关的调查证明和个人身份,烟草局工作人员的执法程序不存在钓鱼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烟草局的执法程序合法合规,对包工头的处罚也有理有据,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为此,驳回该包工头的诉讼请求,烟草局无需撤销其处罚和罚款。

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