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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化解纠纷20

履行标的额70余万元

诉前成功调解40

调撤率达81.16%

2024年2月5日南武法庭实行直接执行机制以来,通过“以鉴促调”“ 以保促调” “以督促执”积极探索的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二源共治”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就地化解。

一、以鉴促调 纠纷前端化解

采用诉前鉴定模式,当事人在起诉时或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待证事实确需鉴定的,在诉前提前介入质证、进行委托。通过将鉴定程序前移,让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专业性参考,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人民调解员倾力调解、法官释法说理,促使纠纷得以调解处理。极大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2024年诉前鉴定案件3件,诉前委派调解58件,成功调解40件,调解成功率达68.96%。

二、以保促调 纠纷一次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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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保全措施,并依照当事人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促使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在马某诉武某离婚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法庭依马某申请,依法对武某财产进行了保全。为促进案件矛盾化解,法庭邀请当事人所在村委干部一起参与调解。面对保全措施,武某与马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同意当下一次性给付马某20万元,该案一次性化解。

三、以督促执 纠纷实质化解

法律文书生效后,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前,法庭向义务人下达限期主动履行通知,并告知其不予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在郝某诉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法庭在履行期届满前,通知该公司于限期内主动履行,收到通知后,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法庭将剩余欠款30000元给付郝某,案件得以彻底化解。1-4月,南武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2件,结案71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58件,调撤率达81.16%,4案进入执行程序。

南武人民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鉴定、调解、立案、审判、保全、执行一体发力,全面推动“调立审执”一体化运行,继续推行“二源”共治模式,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编:穆沛方

来源:南武人民法庭

编辑:张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