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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闽清法院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闽清县总工会专干15余人走进法院观摩庭审。

据悉,2022年5月,张某入职某建筑公司后,从事木工工作。2023年1月,张某发生工伤事故,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5个月。因张某与建筑公司就工伤待遇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张某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建筑公司需支付张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停工留薪工资等8万余元。张某对裁决不服,诉至闽清法院。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依法有序组织原、被告充分举证、质证、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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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专干们直观感受庭审的现场氛围,对劳动争议案件庭审流程、证据收集、证据认定、法条适用等方面有了初步的了解。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切实提升工会干部的劳动争议调处能力,更好运用法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闽清法院与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各自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诉联动机制。下一步,闽清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县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合作,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创新司法公开形式,把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的平衡点,为有效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字 | 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