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制定出台了《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覆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从制度上解决制约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展的瓶颈难题。"

深耕源头治理

矛盾化解在"诉"外

如何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条例》专门开辟了"纠纷预防"篇章,鼓励和倡导通过非诉讼的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在预防中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等机制,通过突出源头预防、强化排查预警、研判风险隐患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纠纷产生,从而实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化解。

《条例》同时要求,金融、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条例》以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多元化解、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化解途径、协作机制、平台建设等细则,通过落实多级主体化解责任,确立了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格局。

为防止相关职能部门互相"踢皮球",《条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其他有关部门等责任主体的职责一一予以明确。

《条例》还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涉外商事领域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律师+调解"联动模式,鼓励律师和依法设立的律师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活动;加强与毗邻地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推进生态环境、金融等领域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调解组织。

畅通化解途径

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为让群众解纷更便捷,少跑路,甚至不跑路。《条例》强调以数字化手段畅通和规范当事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开发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跨协同应用场景,集成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纠纷化解资源,在线开展咨询、受理、评估、分流、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对矛盾纠纷实行"一件事"集成、"一站式"解决。

届时,随着线上线下双循环解纷机制的畅通,群众可以通过村(社区)网格、社会治理平台等线下渠道提出矛盾纠纷化解事项,也可以通过矛盾纠纷化解数字化应用提出矛盾纠纷化解事项。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智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