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老师和检察官,你们真的对我们帮助很大。”达成和解后,邓某与郭某家属真诚地表示感谢。一起因驾车疏于观察引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通过奉贤区检察院、奉贤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达成和解。

大意终酿祸端

2024年1月,邓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在奉贤区某公司厂区内由东向西行驶时,疏于对车辆左前方状况的观察,撞倒了由东向西行走的仓库工作人员郭某,致使郭某倒地后身亡。后邓某主动投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至奉贤区检察院后,郭某家属与邓某就赔偿金额尚未谈妥故未达成和解。因此在征询过郭某家属及邓某意见后,于2024年4月3日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后区联合人民调解员委员会接收检察院委派调解后立即指派调解员启动调解。

检调对接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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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基本案情后,调解员联系双方人员约定调解时间,并于2024年4月10日开展现场调解。邓某自调解初始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自责,并对郭某家属表达了歉意与愧疚。邓某一再表示会尽自己所能对郭某家属作出补偿,郭某家属则仍沉浸于痛失亲人的悲伤之中。考虑到郭某去世后失去经济收入影响到家人生活,向邓某提出高额赔偿。邓某同意赔偿但认为数额过高,自己及家庭的经济收入难以达到赔偿要求。调解一时间陷入僵局,于是调解员与承办检察官提出“背靠背”调解,由调解员做邓某工作,检察官做郭某家属工作,双方双管齐下,从对郭某家属未来生活保障、邓某实际经济条件及达成和解后如何对双方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等方面着手,多次释法说理,充分分析利弊,最终郭某家属同意降低赔偿金额,邓某表示竭尽全力筹钱赔偿,双方达成初步方案。

2024年4月19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相关赔偿款给付到位,邓某与郭某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

定纷止争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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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调解工作在检调对接中的重要作用。在检调对接过程中,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达成共识,不仅有助于提高案件办理效率,降低司法成本,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同时也有助于做到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结尾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延伸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奉贤区司法局积极构建“检调对接”机制,通过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形成合力推进“检调对接”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接下来,奉贤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供稿:促进科

文字:王雨童

编辑:汤佳超

审核:顾若尘、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