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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最光荣,清廉最可贵。“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提醒全院干警,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十个严禁”,树立廉“节”新风。

一、严禁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二、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和“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收送烟酒、名贵特产等礼品以及支付凭证、各种有价证券等礼金,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自定政策、自设标准和范围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或福利;

五、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协调工作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接待,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六、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接受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安排的度假旅游;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规范租车等;

八、严禁参与赌博和酒驾醉驾;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十、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不落实,节前节后安全管理松散、纪律松懈。

供稿: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编辑:金昌中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