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厄自贸协定)实施协定税率。中厄自贸协定的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中厄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

自去年5月11日中厄两国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后,两国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法律审批程序。2023年10月12日,厄宪法法院宣布该协议符合宪法。2024年2月7日,厄国民议会批准了与中国的自贸协定。厄议会批准厄中自贸协定标志着自贸协定厄方程序已全部完成。

中厄自贸协定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0个自贸协定,厄瓜多尔成为中国第27个自贸伙伴,也是继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之后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4个自贸伙伴。在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方面,双方在高水平基础上达成了互利共赢的结果。根据减让安排,中厄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约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在具体产品方面,中方实施零关税的产品将全面覆盖厄方主要出口产品,协定生效后,厄产的香蕉、白虾、鱼、鱼油、鲜花和干花、可可和咖啡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同时,厄方也将对中方主要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协定生效后,中国产的塑料制品、化学纤维、钢铁制品、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家具装饰、汽车及零部件等大多数产品进入厄方市场时,关税将在目前5%—40%的基础上逐步削减取消。建议与厄瓜多尔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及时关注关税减让情况,做好中厄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申领准备。

(来源: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商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