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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

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

千万别脑子一糊涂

一走了之逃避法律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事故案例

2024年04月27日13时01分许,陈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搭载洪某某)沿弋阳县葛溪乡田东村往弋阳县樟树墩大坝刘家方向行驶,驶至葛溪乡田东村路段时与由方某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方某某头部受伤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弋阳公安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民警于2024年04月27日21时许在陈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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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想着逃脱责任

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徐 晟

审  核:余 皓

素材来源:事故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