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侣分手留“情债” 法官调解化恩怨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吴丹丹)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表达爱意,男女双方经常会发生转账、发红包等经济往来。然而,分手后如若变成“感情债”,清算起来可不容易。4月3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因分手引发的附义务赠予合同纠纷案。

原告小帅诉称,其与被告小美2022年相识,并发展成恋爱关系。交往中,原告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向小美转账,并为小美支付购买手机、首饰等费用。2023年,小美向小帅提出分手,并表示愿意应小帅要求归还恋爱期间的相关款项。分手后,小帅多次催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及财物折价款共计7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为避免昔日恋人对簿公堂矛盾激化,决定尽量通过庭前调解解决双方纠纷。法官通过分析二人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厘清他们之间的经济往来,并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不厌其烦地与双方电话联系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一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宣泄情绪,另一方面耐心疏导双方相互体谅,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讲事实、摆道理下,双方打破僵局,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美当庭返还小帅20万元,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从法律的角度,一方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返还恋爱期间转账的诉求并非均可以得到支持,不同的法律关系也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的转账行为应结合转账时间、金额、用途以及双方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为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减少该类纠纷发生。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