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这些都是形容邻里关系的俗语,可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邻里纠纷,让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变得“剑拔弩张”,甚至对簿公堂。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耐心工作,调解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有效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杨甲、杨乙、王甲承包的门前田地与被告王乙的房屋南面相邻,3名原告进出承包田地需从被告家的西面通行。2022年9月,王乙对房屋拆旧建新,圈围宅基地,移出房门时,侵占了3名原告进入承包田的过道。随后,双方为通行问题发生争议,3名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向双方了解情况,并到现场勘查,发现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对抗较激烈。开庭当日,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若简单地“一纸判之”,既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而且可能导致今后矛盾激化。为促进邻里和谐、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互不退让,经过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逐渐打开。

随后,承办法官抓住有利时机,结合现场情况,摸清双方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提出多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希望大家本着邻里和睦相处的原则各退一步。

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妥善解决双方的通行问题。至此,一场恢复原状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吴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