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本报从梧州市长洲区政府获悉,奥镁(中国)有限公司12·23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12月23日,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量子炉车间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造成1人重伤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一百三十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奥镁(中国)有限公司12·23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未能对作业环境的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工程承包单位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劳务分包公司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所导致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与奥镁(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100t量子电炉钢包耐火材料整体承包合同,为该项目业主方。

奥镁(中国)有限公司承包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100t量子电炉钢包耐火材料为该项目承包方,负责提供钢包所需耐火材料供货及整体施工承包。

郑州京华耐火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与奥镁公司签订了永达公司100t量子电炉钢包耐火材料劳务施工合同,负责耐火材料砌筑施工作业。

经查明,2023年12月23日7时许,京华公司的施工人员朱某涛、程某军、程某青和虞某廷到永达公司厂区量子炉车间外侧钢包砌筑区进行钢包耐火砖砌筑工作。程某军为班组长,安排朱某涛、程某青进入钢包里面进行砌筑作业,8时30分许,在钢包内作业的二人突然听到“嘭”的一声,他们转身发现有人掉到钢包中间,只见程某军背朝上趴在钢包底部安全帽被甩到一旁,他们立即大声呼救。在其他作业区作业的人员听到呼救后马上把梯子放到钢包里面,闻讯赶来的虞某廷下到钢包内查看。奥镁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张某泉也闻讯赶到作业平台,立即协调人员用天车把吊斗放到钢包内。朱某涛、程某青和虞某廷三人把程某军放进吊斗运送到平台,由永达公司的车辆紧急送往梧州市人民医院抢救。16时35分,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经调查分析,调查组认为程某军在平台上俯身查看钢包内的工作情况时身体失去重心不慎坠入钢包内。由此反映出程某军的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未能对作业环境的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

奥镁公司作为永达公司100t量子电炉钢包耐火材料项目整体施工承包方,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劳务分包公司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是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调查组认为,张某泉,奥镁公司驻永达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现场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应负此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

奥镁公司,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劳务分包公司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应负此事故的主要管理责任。

调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奥镁公司和相关负责人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建议永达公司和奥镁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对相应的各方公司进行适当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韦立军)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