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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老年人骑乘电动车事故频发令人忧

电动车是肉包铁

不遵交规很危险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警示大家

安全出行,不能侥幸

典型案例:
老人不知道货车有盲区,酿成事故

2024年1月25日,八步区莲塘镇发生一起一名73岁的老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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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长湾路口惊险一幕!两人险些命丧大货车车轮……丨警示案例

当日17时47分,何某某驾驶桂J3***8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国道323线674公里路段处时,与同向行驶实施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陈某某(73岁)、乘员谢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的的原因有两点,第一,老人不知道货车有盲区,以为货车司机能看到他们会避让,于是直接左拐骑行。

第二,货车驾驶员何某某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实施超载、在行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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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货车驾驶员何某某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老”出行安全

01

步行安全

1、应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注意路边停放的车辆的动态,防止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

2、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3、出行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夜晚出行,如需夜晚出行,尽量结伴或与家人同行,并且穿着颜色鲜亮醒目的衣服,这样能够更好的引起车辆驾驶人注意。

02

骑行安全

老年人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需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出时,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横过马路需伸手示意,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

03

乘车安全

出门乘坐车辆,一定要选择安全、正规的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带“病”车、农用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一小”出行安全

01

过马路,讲安全

打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安全过街设施,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随意横穿马路、猛跑或突然折返,不翻越隔离护栏走“捷径”,不要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要追逐打闹。

02

有盲区,不靠近

年幼的儿童身形矮小,在汽车周边玩耍或通行时,驾驶人在车内很难观察到,存在视线盲区,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小区道路、停车场(区)及车辆周围玩耍逗留,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03

文明有序,安全乘车

乘坐公共汽车时,在汽车停稳后依次排队上车,不要在车厢内推搡打闹,不要将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不要向车窗外抛洒垃圾杂物。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再下车,下车后切不可从车头前横穿马路。

04

规范骑行,做好防护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即使到了法定的骑车年龄,也必须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掌握好安全骑车的基本要领后再上路。

为了自身的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监护人及亲属

为人子女,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向老年人传递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引导老年人主动学习交通文明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掉交通陋习,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外出,家属一定要陪伴在侧,多加看护,以防发生意外。

作为父母长辈,要时刻以身作则,文明出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同时,要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多留意孩子动向,也要管好家中车钥匙,严防孩子未达法定年龄骑行或无证驾车。

“一老一小”的安全

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携起手来

共同守护“一老一小”出行安全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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