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电动车”具有超重、超速、超大功率等特点,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近年来,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标电动车”进行重拳打击,一批不法商家遭到处罚,相关案例也入选2024扬州市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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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部门转交的线索,称当地一家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行,有出售“非标电动车”的行为。执法人员上门检查发现,店内有多辆“电三轮”在售。其中,天津一家企业生产的“哈牛”牌电动三轮车,“3C”认证存在问题。仪征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欧阳超介绍:

合格证上的‘3C’认证,证书编号一栏为空白。

尽管商家随后提供了“3C”认证证书,但是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工信部网站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管局的协查发现,该批次车辆生产于2023年7月,销售时间为2023年9月,而企业取得该产品的“3C”认证证书时间则为2023年10月。生产企业及该销售商“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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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欧阳超: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规定的,列入强制性规定的,未取得3C认证,不得生产销售的规定。

今年,仪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销售商作出罚款33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厂家违法线索移交给天津执法部门。

此外,今年以来,邗江区、江都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对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多个商家,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次我市公布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一批9个典型案例还包括,超市“反向抹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案件。

2024扬州市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1.扬州某石化有限公司经营的加油站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偏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案;

2.江都区仙女镇某电动车经营部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案;

3.扬州市某瑜伽有限公司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案;

4.扬州某体育用品厂发布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案;

5.江苏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6.宝应县某超市“反向抹零”案;

7.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宝应县分公司发布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案;

8.邗江区某电动车经营部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案;

9.仪征市某摩托车电动车商行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案。

来源:扬帆APP—融媒体新闻中心